(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 祝盼)近日,陕西省总工会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整合各部门力量,搭建“商、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通过六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
会商会议制度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五方交流会商会议,会商单位可以不定期召开双方或多方会议,就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会商。
解纷阵地共建机制。打造“一体化”“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推进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较多、劳动者诉求反映集中的仲裁院、人民法院等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站点。指导具备条件的工会驿站、“司机之家”、园区、企业建立(流动)调解室、流动仲裁庭、劳动争议特设共享法庭等劳动争议(流动)解纷平台,融合推进“15分钟法律服务圈”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工作密切协作机制。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协同力度,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衔接协作,加强仲裁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与工会劳动法监督“一函两书”、企业劳动用工合规建议书的联动,推动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安心行动”。
争议信息共享机制。对劳动争议案件数据定期分析研判,联合会商研判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用好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工会智能法律服务系统、陕西省调解仲裁信息管理平台、“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等。
典型案例发布机制。5部门的双方或多方要定期联合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联合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就地区劳动关系发展态势发布白皮书。
解纷队伍共建机制。不断壮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仲裁员等队伍。建立联合培训制度,提升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一体化”“一站式”平台81个,建立“人社+工会”裁前调解室67个,“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室42个。
陕西省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和人社部门的协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劳动关系和谐及职工队伍稳定不断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