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
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围绕“用心管理城市,用情服务百姓”
这个主题
与广大听众和网友沟通交流
听众
您好,前几天我在东方不夜城建行门口临时停车,仅短暂下车进入建行办理业务,返回后发现车辆被张贴违停罚单,我觉得这个罚款不太合理,想核实本次执法是否合理,同时咨询为何没有提前提醒告知?
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十中队中队长
申辉进
您停车的区域属于人民路东方不夜城路段,这是我区严管路段,如果您的机动车未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我单位工作人员在确认您不在现场后采集了您的车头、车尾照片,依法出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临时停车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路段合规;(二)靠右停车;(三)人不离车(驾驶人);(四)即停即走。
违停行为的认定与停车时间的长短无关,如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且不符合临时停车条件,则工作人员对于该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姜堰分严管路段和非严管路段,对于在非严管路段上存在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采取“先行提醒纠正”的执法模式,对驾驶人在现场的,以劝导驶离为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通过执法终端系统自动发送短信联系车主,提醒车主立即驶离,对于提示短信发送10分钟内及时驶离的将不再上传违停信息,对于提示短信发送超过10分钟仍未驶离的,执法人员将依法拍照、取证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在严管路段违反规定临时停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需立即拍照,采集违停车辆信息,上传系统,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同时,车主将收到挪车通知,未及时挪车,车辆可能被拖移。具体的严管路段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
听众
您好,我是姜堰区殷唐路沿街商户,目前路段商铺门口垃圾桶数量不统一,有些没有,有些两个,有些四五个,眼下夏季气温较高,垃圾桶极易产生刺鼻异味、滋生蚊虫,我想问一下能否把我们商铺门口的垃圾桶移走?
区城管局环卫中心主任
殷小军
城区主次干道的垃圾桶的点位是道路规划时设置的,原则上不予调整。城区有些路段人流量大、周边商铺较为集中,其周边垃圾桶数量相较于那些人流量少、商铺零散的路段就要多一些。之前因为垃圾桶点位以及数量问题,我局环卫中心已经多次与社区、金中环境公司至现场沟通协调,调整垃圾桶数量,科学布点,消除扎堆、空白两极问题。
前期我局也已与金中公司协调,要求其加大道路垃圾桶清运频次,做到循环保洁,尽量减少垃圾落地时间。从5月1日起城区已经开启消杀工作,每日均有消杀人员对城区垃圾桶、公厕等环卫场所进行灭蝇灭蚊消杀。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实地勘察,深入调查,根据周边人流量、商铺密集程度科学调整垃圾桶点位,为市民打造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
听众
您好,我是天泽园的业主,目前我家准备装修,想咨询一下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怎么才算规范处理?
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俊巍
目前城区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的,有物业的小区可向物业申请报告后,将装修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送至物业设立的临时堆放点。无物业由社区代管的小区,可向所属社区申请报告后,将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送至社区指定的临时堆放点。建筑装潢垃圾会由物业、社区联系专业清运公司统一运送到城区建筑装潢垃圾调配场集中收纳,定期转运至城区建筑垃圾调配场,由调配场收纳处置。
在一个小时的
节目直播过程中
姜堰区城市管理局的相关人员
还就“村里有户人家反复违建”以及
“城中社区三组公厕无人打扫消杀”等问题
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
整档节目共接受
咨询、投诉和反映5件
接进直播室5件
文图 | 林国双
编辑 | 韩莹莹
审核 | 杜 宇
监制 | 刘永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