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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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曹天健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以形式创新与法治实践双向赋能,让财政普法更加接地气、入人心。山东省财政厅被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相关案例连续两年入选山东省法治为民十大实事。 山东省财政厅坚持高位推动,统筹规划,全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普法,厅党组集体学法29次,研究法治议题35次。聚焦关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闭环落实。夯基垒台,按中央和财政部部署,构建“规划+计划+清单”普法框架。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指导,市级全部制定普法规划计划,县级完善工作机制。配强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充实普法力量,保障普法宣传丰富多彩。筑牢根基,形成领导示范、处室联动、财政全员参与全覆盖机制。坚持整体行动,在全省构建省市县贯通、整体协同的财政大普法组织体系。财政部门上门服务,紧扣需求,开展“送法到基层”“双报到”“宪法百日普法宣传活动”“送民法典进社区”活动,受到广泛好评。靠前问需,认真听取厅机关处室、市县财政等意见建议,邀请专家答疑解惑,实现互促共融。 同时,注重锚定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主线,将预算法等列入普法重点,针对性提升实践能力。培树思维,着重法治思维培树,培训全省财政干部2.6万人次,有效提升财政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注重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为财政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氛围。结合内控,狠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普法层面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结合业务,紧密结合财政业务,针对性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注重丰富形式,省财政厅邀请财政部条法司相关负责人、知名专家等作专题学术报告,推动入脑入心。活化教材,编印《山东省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系列材料,形成学法用法“工具箱”。以案释法,开展“旁听庭审”轮训,加深各级对依法行政的理解认识。 以三个突出打造“财政普法名片”,突出多平台发力,立足节点,以重要节日等节点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立足线上,网站开设学习专栏,集中发布民法典学习宣传资料;立足线下,在活动中心开设法治学习园地,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突出多载体合力,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网上知识竞赛,推动财会法规知识普及更新。组织培训,开设“财政法治讲堂”等,广泛宣传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活动,积极组织拍摄普法宣传微视频,选送优秀作品22部。突出多成果聚力,省财政厅队伍下沉,开展“送法到基层”等活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提升,加强涉企执法和执法监督,执法队伍水平实现双提升。品牌引领,多维度打造普法金招牌,在系统内开展法治素养三年提升行动,形成了普法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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