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长洪
中华民族是最早使用和认识货币的民族,在长期的金融实践中形成了古代灿烂的金融思想,它是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创新实践的历史文脉。古代思想家关于货币与财富的关系、货币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借贷与信用关系等的认识,比西方早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货币与财富:货币是“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态”
在西周之前,虽然已经出现金属货币,但物质财富的表现形态仍然是多样的,金属货币只是其中之一,大多数思想家都只是把货币看作是一种符号。但春秋时代的政治家单旗却独具眼光,他似乎认识到货币是“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态”,而不是西方古代人们所非难的那样,是“经济秩序和道德秩序的破坏者”,单旗已经把货币看作是财富的一般形态。
对于财富的本质,古代墨家有卓越的见解。关于商品的价值概念,墨子《经说下》认为,“为屦以买,不为屦”,就是说鞋子被人购买,那么对于做鞋子的人来说,他是不准备使用它的。无独有偶,同时代的亚里士多德也发现每一种物品都包含两个用途,一个是它所固有的,可以为人所用,例如鞋可以用来穿,另一个用途是可以用来交换。这种关于价值概念的天才闪耀,马克思对亚里士多德的极高评价,用于中国墨家也当之无愧。
《管子》关于财富的思想,虽然也强调以实物形态的土地畜牧产品为主,但已经意识到货币财富的重要性:“万乘之国不可以无万金之蓄余,千乘之国不可以无千金之蓄余,百乘之国,不可以无百金之蓄余”。西汉晁错探讨货币为什么会成为财富,“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他把货币的价值说成是王权赋予的,这种货币名目主义的认识在中国古代是常见的,这与西方古罗马时代相似,古罗马法曾申明,王权可以任意规定货币流通的价格。南北朝时期南齐的孔觊批判了货币名目主义:“民所盗铸,严法不禁者,由于上铸钱惜铜爱工也。惜铜爱工者谓钱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此时,孔觊已经认识到货币具有内在价值。北宋的周行己也发现了货币与商品之间的等一性,至于这个均等关系的内在机理是什么,那就不能苛求于古人了。
货币与国家权力:主张国家控制货币铸造和发行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铸币规定,即便在一个诸侯国内,往往也允许多方自由铸造货币。鉴于私铸导致政治和民生问题的严重性,货币思想史上一个重要观点是主张国家控制货币铸造和发行。《管子》的思想体系是把货币作为控制国家经济的重要工具,即要追随“先王”运用货币“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北朝的北魏也曾放任私铸,但为了稳定通货,政府抛售藏绢以回收通货,这大概是世界货币史上最早的用公开市场操作来稳定币值的记录。
北宋真宗年间出现纸币,由十六家富户印制,被称为“交子”,后来私家产业衰败,信用动摇,于宋仁宗年间(1023年)改为官家印制发行,称为“官交子”,而且禁止私人印制。由此开始,货币与国家关系的矛盾就从谁来铸造金属货币逐渐转向国家如何正确把握纸币的发行数量。而货币思想也逐渐围绕这个矛盾展开讨论。元朝初期,统一印制的纸币在全国流通,并禁用铜钱,其购买力一开始还是稳定的。但好景不长,发行纸币被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手段,加上水旱灾害,导致物价腾贵,纸币贬值。为了防止国家滥发纸币,在南宋时就出现了管理发行纸币的“称提之术”,具体措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货币思想。第一是规定发行最高限额。尽管统治者并不遵守,但从理论上它值得肯定。第二是要有发行准备金。但也难以在实践中推行,只停留在理论层面。第三是分解发行,以三年为期,到期以新换旧。这意味着对发行情况的定期检查,特别是由地方政府发行钞币时,就更有必要了。第四是对钞币贬值的补救措施。例如临时储备现金,回收纸币以稳定纸币,也包括由政府出售有价证券,如盐、茶、香、矾等专卖凭证以及度牒、官诰等有价证券,从流通中回笼纸币。这些都是近代社会发行纸币的原则以及货币市场上常见的现象。只是抛售的商品或证券不同而已,因此“称提”可以算世界历史上最早的兑换纸币理论。
货币职能和运行规律:“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
马克思《资本论》分析货币的职能包括: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管子》说:“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就是说,粮食价格和布帛价格都可以通过货币流通来调节它的供求关系,货币集中在国家手中,市场物价就贵,货币释放民间,市场物价就降。由此看出《管子》作者管仲已认识到货币是一种流通手段。货币除了作为流通手段,管仲也认识到它有支付手段的职能。提到有几种报酬是以货币支付,并以货币进行借贷与偿还,部分租税和利息以货币交付等等。货币的价值贮藏职能,《管子》提到过万乘、千乘、百乘之国,不可以无万金、千金、百金之蓄余的观点;在生产过程中的公共准备金是货币贮藏职能的一种形式,《管子》把它称为“环乘之币”,由它来适应农业生产的季节性需要。《管子》还多次提及货币作为国际货币的职能,这当然是因为当时各诸侯国的铜币各不相同,各国之间交易须以黄金为支付手段。
关于货币的运动规律,《管子》从货币数量变动直接引起商品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中作出了精辟的分析,这比17世纪西欧的货币数量说早了两千多年。它指出:“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什倍”。这里的“轻”与“重”说的是一般商品价格的贵贱,国家如果掌握流通中货币的90%,市面上的货币只剩10%,那市场物价就会大跌,这时国家就应收购商品,放出货币,市面上流通的货币多了,市场物价也就上涨了,甚至涨到十倍。不仅市场供求,也包括市场物价都与货币流通的数量有关。即使是“环乘之币”的投放数量也有调节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功能,因此设立这种储备金要因地制宜,要考虑不同地区“人若干,田若干……谷重若干,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以及“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等因素。以货币数量来调节商品价格,是国家掌控经济的一种手段,在今天就是所谓的货币政策。在《管子》的分析中,商品价格的变动不是依据供求关系决定,而是货币数量变化的结果。在一个不大而经济单一、又相当程度上封闭的国家,这样的货币政策还是有效的。
在中国古代货币思想史上另一位对货币运动规律有重要贡献的是北宋的沈括。他的货币流通速度理论比欧洲的威廉·配第和约翰·洛克早了六百年。针对当时出现的“钱荒”,他提出了建议,除了增加货币的绝对量之外,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快货币的流通速度。沈括说:“钱利于流借。”如果十户人家,共有十万钱,但只窖藏在一家,那百年之后也只是十万;如果十户人家通过交易流通,每户人家得利十万,那十户人家共得利百万。如此循环下去,“钱不可胜计”。同样,约翰·洛克也说过:“同一个先令,有时也许在二十天里起了支付二十个人的作用,有时却一连一百天留在同一个人手中”。中西对照,确有异曲同工之处。
借贷信用问题:“交相养”“有无相通”
古代中国借贷发端很早,“债台高筑”的成语是传说中周赧王为逃债躲到高台的故事。《周礼》中记载有“泉府”的官方机构,职能就是向人民赊贷。秦统一中国后,借贷进一步普遍,不仅商人、地主放贷,还出现了专门放债牟利的“子钱家”。进入汉代还出现了政府向贫穷农民的贷款,王莽新朝曾“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于民,收息百月三”(即月息百分之三)。但总的看,两汉信用业务以私人借贷为主,官府与王侯的借贷偶尔发生。
在经济思想方面,先秦时代没有出现过像古代西欧和其他东方国家那样反对高利贷的思想。到西汉初出现晁错反对迫使农民“卖田宅,鬻子孙”的私人高利贷,东汉初的恒谭,更是积极要求禁止私人高利贷活动。但一直未出现反对官府贷放取息的意见。
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市易法和青苗法都试图以政府借贷方式来取代豪富之家的民间高利贷。市易法规定,百姓向地方政府赊贷财货,可以用田宅金帛来抵押。青苗法是政府对农民的贷款,春天发放秋天收回。这些措施其实就是针对大地主和商人的高利贷盘剥人民的措施,当然遭到他们代言人的反对,说官府“与民争利”“生事扰民”。可见,王安石是希望借助政府的信用措施来缓解当时十分严重的私人高利贷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反对派的声音代表儒家正统思想,因此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占据主流地位,此后,不仅反对私人贷放取息的呼声日渐消沉,而且为私人贷放取息辩护的声音反而增加。南宋的陈亮认为,将谷物贷于下户“量取其息”符合“交相养”“有无相通”的精神。二百年后明朝初期的丘浚仍然认为私人从事贷放业务是合理正义的,应当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
建设金融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理念和目标,与之相类,《管子》说,“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即大国强国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经济金融基础。同时书中还通过揭示商品与货币价格关系运动的规律,论证了货币与商品经济活动的密切关系,这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中国最早的思想源头。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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