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清了,鸟也回来了,看着踏实。”近日,看着陕西省渭河眉县段水清岸绿,沿河溜达的村民不禁感慨地说。
今年2月,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检察官在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系统发现了一条线索——常兴镇某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污。
常兴镇隶属眉县,地处扶风县和眉县交界处,排污口的污染范围可能跨多县流域,湿地生态环境监督也可能因“各管一摊”而出现疏漏。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构建起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让这场排查有了“破界”的底气。
办案团队奔赴现场,发现污水正从排污口流出,与河水交汇处泛起白沫。检察官当即取样,并委托技术公司检测,结果显示水样总氮、总磷、悬浮物等指标均严重超标。恰逢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开展第二次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办案团队决定对渭河湿地进行全面排查。从常兴镇往西,眉县县城北侧湿地里芦苇连片焦黑;渭河北岸大片芦苇踪迹全无,湿地变成了非法开垦的耕地;继续西行,高秆林木此刻不仅密集生长,且完全包围住了枯水期的渭河径流。
“河流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如何打破地区部门隔阂,最大限度凝聚治理合力是亟须破解的问题。从实践看,依据行政区划设置的检察院不能充分满足一些案件中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治理的需要,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正是因为发挥‘跨’的优势,才能在面对渭河湿地治理监督分散、协同松散的问题时,依托‘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内部融合、外部联动’的一体履职模式,打通多地联动堵点,实现跨区域行政机关齐抓共管。”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
该办案团队集中开展取样检测、丈量损毁面积、走访村民核查情况,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不同属地镇政府及林业、水利部门制发3份检察建议书。
截至目前,23亩烧荒土地清理完毕,上万棵高秆作物被清除;涉案污水处理厂被处130万元罚款,当地另一家污水厂同步提标改造,日处理能力提升6000立方米,足以承接当地工业与生活废水处理需求。
渭河湿地焕发新颜。这实实在在的成效是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通过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聚合办案力量促进高质效办案的一个缩影。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为跨区划生态保护提供了检察方案,在三秦大地上书写着生态文明惠及百姓的答卷。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破界”的检察力量将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底色更浓、让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更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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