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70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截至2025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以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截至2025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创兴一路1号箭牌总部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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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提案1.00、提案2.00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得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的董事当选。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的薪酬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中:(1)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不因其董事身份而另行从公司领取报酬;(2)同时兼任公司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按照相应的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因其董事身份而另行从公司领取报酬;(3)未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为12万元/年(含税);(4)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含税)。
2、提案3.00及提案4.00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5、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扫描发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12月24日12: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的9:00-12:00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创兴一路1号箭牌总部大厦2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肖艳丽
联系电话:0757-29964106
传真号码:0757-29964107
电子邮箱:IR@arrowgroup.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22;投票简称:箭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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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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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空格内填上“√”;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每名候选人后的空格内填上同意选举的票数。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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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68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已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电子通信方式在佛山市顺德区箭牌总部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岳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岳荣先生、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顺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玉成先生、邓传远先生、刘彦初先生、廖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顺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箭牌总部大厦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69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顺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顺延情况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5年12月14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14日届满,而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的股东会定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第三届董事会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参照前述安排执行。上述安排旨在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合规与平稳运行,过渡期极短,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晓华先生、李胜兰女士、饶品贵先生的任期将于2025年12月14日届满且连任时间即将满六年。鉴于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在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以前,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独立董事。
本次董事会任期顺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治理规范。公司将加快推进换届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股东会召开后尽快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工作。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12月25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2025年11月)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岳荣先生、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玉成先生、邓传远先生、刘彦初先生、廖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十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录。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十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其中杨玉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邓传远先生、刘彦初先生、廖俊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玉成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岳荣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谢岳荣先生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大学,1984年8月至1992年7月,谢岳荣先生任东平陶瓷厂助理工程师、副厂长;1992年8月至1994年8月,任荣达铝合金厂厂长;1994年8月至1997年8月,任顺德市乐华陶瓷洁具厂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佛山市顺德区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乐华恒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乐华恒业投资”)的董事长。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请参见“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乐华恒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9.63%,谢岳荣先生、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16.25%的股权;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霍少容女士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25%、10%的股权,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51%、3.31%、8.27%的股份,ZHEN HUI HUO先生持有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即谢岳荣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28,600万股,持股比例为29.57%。谢岳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 HUI HUO先生、霍秋洁女士、谢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少容女士、谢安琪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岳荣先生和霍秋洁女士为夫妻关系,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谢岳荣先生与霍秋洁女士的子女。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谢岳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岳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ZHEN HUI HUO先生,1958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大专学历。1982年至1986年,ZHEN HUI HUO先生任东平陶瓷厂工程师;1987年至1992年,任佛山市石湾鹰牌集团工程师;2010年至今,任佛山市顺德区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乐华恒业投资任董事;2018年11月至今,在股东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霍陈贸易”)任执行董事。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请参见“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乐华恒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9.63%,谢岳荣先生、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16.25%的股权;霍陈贸易、霍少容女士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25%、10%的股权,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霍陈贸易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51%、3.31%、8.27%的股份,ZHEN HUI HUO先生持有霍陈贸易100%股权。即ZHEN HUI HUO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68%。谢岳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 HUI HUO先生、霍秋洁女士、谢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少容女士、谢安琪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岳荣先生和霍秋洁女士为夫妻关系,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谢岳荣先生与霍秋洁女士的子女。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ZHEN HUI HUO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ZHEN HUI HUO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霍少容女士,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霍少容女士任南庄镇醒群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员;2006年1月至2013年3月,任佛山市顺德区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员;2013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乐华恒业投资监事。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请参见“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乐华恒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9.63%,谢岳荣先生、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16.25%的股权;霍陈贸易、霍少容女士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25%、10%的股权,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霍陈贸易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51%、3.31%、8.27%的股份。即霍少容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8.27% 。谢岳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 HUI HUO先生、霍秋洁女士、谢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少容女士、谢安琪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岳荣先生和霍秋洁女士为夫妻关系,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谢岳荣先生与霍秋洁女士的子女。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霍少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霍少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4、霍秋洁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至1991年,霍秋洁女士任佛山市永利坚铝型材有限公司会计;1991年至1993年,任佛山环球家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1994年8月至1997年8月,任顺德市乐华陶瓷洁具厂财务主管;1997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佛山市顺德区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乐华恒业投资的董事。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请参见“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乐华恒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9.63%,谢岳荣先生、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16.25%的股权;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霍少容女士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25%、10%的股权,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51%、3.31%、8.27%的股份,ZHEN HUI HUO先生持有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即霍秋洁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00万股,持股比例为8.06%。谢岳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 HUI HUO先生、霍秋洁女士、谢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少容女士、谢安琪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岳荣先生和霍秋洁女士为夫妻关系,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谢岳荣先生与霍秋洁女士的子女。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霍秋洁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霍秋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5、谢安琪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谢安琪女士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谢安琪女士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2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财务中心部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总监。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请参见“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乐华恒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9.63%,谢岳荣先生、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16.25%的股权;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霍少容女士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25%、10%的股权,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51%、3.31%、8.27%的股份,ZHEN HUI HUO先生持有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即谢安琪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00万股,持股比例为8.06%。谢岳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 HUI HUO先生、霍秋洁女士、谢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少容女士、谢安琪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岳荣先生和霍秋洁女士为夫妻关系,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谢岳荣先生与霍秋洁女士的子女。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谢安琪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安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6、谢炜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谢炜先生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谢炜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请参见“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乐华恒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9.63%,谢岳荣先生、霍秋洁女士、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16.25%的股权;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霍少容女士分别持有乐华恒业投资25%、10%的股权,谢岳荣先生、霍少容女士、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51%、3.31%、8.27%的股份,ZHEN HUI HUO先生持有佛山市霍陈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即谢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00万股,持股比例为8.06%。谢岳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 HUI HUO先生、霍秋洁女士、谢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少容女士、谢安琪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岳荣先生和霍秋洁女士为夫妻关系,谢安琪女士、谢炜先生为谢岳荣先生与霍秋洁女士的子女。ZHEN HUI HUO先生、霍少容女士、霍秋洁女士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谢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玉成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杨玉成先生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并拥有University of Geneva(日内瓦大学)财富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杨玉成先生现任上海钇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上海市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玉成先生于1986年7月至1993年7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于1993年8月至1999年1月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研究员、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总部负责人等职;于1999年2月至2001年7月历任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于2001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于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于2009年8月至2020年5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期间于2012年1月至2016年11月兼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7月至2019年10月兼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任上海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于2024年4月起任上海钇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杨玉成先生自2025年6月起兼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星医药,600196.SH)独立董事,自2025年11月起兼任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康华生物,300841.SZ)独立董事。
杨玉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邓传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二级律师(高级)、高级经济师。1996年12月起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6月始任事务所主任,2020年6月始历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会长,现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广州市委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咨询专家、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暨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审核专家委员、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理事、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300146.SZ)独立董事等职务。
邓传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刘彦初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持证人;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山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讲师(助理教授);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副教授;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助理;2021年12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2023年6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学教授。2025年1月至今,兼任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刘彦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4、廖俊峰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迄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现任电子商务系教授,其间于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新疆喀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援疆),2025年8月至今公派赴英国杜伦大学任访问学者。2024年1月至今兼任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木科技,301110.SZ)独立董事。
廖俊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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