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官专业指导+商事调解赋能+示范批量化解”的多元解纷模式,成功化解37户业主与某置业公司之间因逾期办证引发的纠纷。
2015年,李某等37户业主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款购置房产。合同明确规定,置业公司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在房屋交付之日起720日内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对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作出详细约定。
然而,协议签订后,业主们虽依约付清购房款并于2017年陆续顺利入住,却始终未能拿到不动产权证。多年来,开发商的拖延行为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房产权益,也给房屋交易、落户、子女就学等带来诸多阻碍。多次沟通无果后,37户业主诉至龙华区法院,要求某置业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承办法官吴清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明先行调解的优势,耐心解答法律疑问,在征得双方一致同意后迅速启动调解程序。针对开发商逾期办证周期长,违约金核算争议大的问题,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合同约定、开发商实际履行能力及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梳理争议核心,明确以总房价3%的违约金标准作为核心调解思路,确保调解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考虑到批量集中调解易激化矛盾,法院创新采用“示范调解、批量化解”模式,先选取2件当事人调解意愿较强、争议较小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例。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吴清法官指导下双向疏导、耐心释法明理。面对业主,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引导其理性维权;面对开发商,严肃阐明违约性质与法律责任,督促其主动担责。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首批示范案件顺利达成调解方案,由开发商按照总房价3%的标准一次性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该方案为其余案件提供了参考,后续业主纷纷主动接受调解。最终,37起关联案件实现批量、快速化解,困扰业主多年的办证纠纷和维权心结得以彻底化解。记者 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