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成成)“为堵窟窿,我一时糊涂欺骗了朋友,如今触犯法律,我真的对不起他们。”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时,“00后”小伙宋某忏悔道。经四川省筠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被害人剩余损失12万余元;涉案美金道具、点钞练功专用券等予以没收。
平日里,宋某花钱一直大手大脚,长期无节制开销让他欠下李某等朋友数万元债务。2025年4月中旬,眼看偿还李某欠款的期限日益临近,宋某竟心生歪念:他将网购来的60万元面值塑封点钞练功专用券伪装成现金,拿给李某,谎称这笔钱另有急用,先抵押在对方处,待月底还款后赎回。同时,他又“透露”自己手头有大量美金要兑换人民币,请李某帮忙介绍客源。毫无防备的李某对宋某这番说辞深信不疑。
当月下旬,李某将有美金需求的生意伙伴邹某介绍给宋某。宋某随即抛出“低价兑换”诱饵,称手中的美金可按1美元兑换5.5元人民币的优惠汇率交易,还特意拍了塑封好的9万元面值美金道具视频发给邹某,彻底打消对方的疑虑。截至4月25日,宋某通过这一骗局,分多次骗取邹某兑换款共计16万元。
4月26日,急需用钱的李某拆开宋某抵押的钱款,发现里面全是点钞练功专用券,当即意识到不对劲,连忙提醒邹某,“宋某的‘美金’十有八九是假的”。邹某随即以支付剩余兑换款为借口,将宋某约至筠连某地碰面,当场发现宋某携带的美金全是影视道具,随即将其扭送至当地公安局。到案后,宋某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该案被侦查机关移送至筠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12月3日,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