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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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委员们积极为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地建言献策。 林锐委员指出,从报告来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县城,县城发展的关键在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于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县域经济还比较薄弱,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困难、财政收支压力大、教育医疗水平停滞甚至下滑等问题。对此,要发挥好县城这个城乡融合关键节点的作用。建议在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中,加强对县域经济产业布局的统筹规划,采取措施解决县级财政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通过倾斜政策保障县城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范骁骏委员建议,突出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权益和利益,推进城乡融合。“城乡资源融合、身份融合,归根到底要转化为居民村民利益互惠共享机制,缩小乃至消除农民对城镇发展承担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反差,增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真正的落脚点和检验标准。” 谭天星委员提出,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放到更重要位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最终目的在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改善、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协调发展。要深入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强化法治保障和政策扶持,着力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乡村教育、医疗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让老百姓真正得到深化改革带来的实惠和温暖。 蒋卓庆委员提出,国家应进一步将城乡融合发展与都市圈的大中城市发展统筹联动,在规划上将都市圈的大中城市与周边县、乡、村统筹谋划,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统筹安排布局,在资源要素上加大一体化配置的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发挥都市圈的大中城市对乡村地区的反哺作用,更大地释放乡村地区对都市圈的市场拓展、生态环境涵养和产业发展空间潜力。 张道宏委员建议,破除制度壁垒,聚焦土地和人才要素的双向流动。一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农民在收益分配中的核心占比,通过租赁、入股等多元方式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规范有偿退出机制,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模式,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实现土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二是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优化“人、地、钱挂钩”的激励政策,保障其在城镇平等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实施双向人才激励计划。一方面通过专项补贴、编制保障、子女入学便利等政策,引导城市技术管理人才入乡创业兼职;另一方面强化本土人才培育,支持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创业者成长成才,让本土人才有用武之地。 汤维建委员建议,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大的支持保障力度。二是政府应当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体系,探索建立财政补贴、金融保险、就业政策等在内的均等化机制,促进乡村居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相关权利。三是政府应当服务好城市人口向乡村迁移定居的各项保障工作,促进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双向流动,完善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协调保障机制。 杜家毫委员指出,乡村振兴首先是产业振兴,产业不发展,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建议加快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积极鼓励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劳动相对密集的产业在县域发展,增加县域就业机会。 李纪恒委员提出,要加快“补齐”短板,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拿出更多实招硬招。建议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使其至少能够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在教育、医疗领域,大力推动优质资源实质性下沉。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核心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脱钩,逐步建立由常住地供给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让进城农民工能够稳定就业、安心落户、平等享受市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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