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7日|香港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就有关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的公众谘询刊发谘询总结,称将引入替代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为发行人的资本管理提供更大灵活性。对所有发行人实施新的公众持股量汇报责任,并对公众持股量不足的发行人施加额外披露规定,从而提高市场透明度。针对A+H发行人的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H股的公众持股量须占已发行H股所属类别股份总数(即A股及H股)的至少5%,或达至少10亿港元的市值,以确保一直有足够数量的H股可供公众买卖。新的要求将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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