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2月17日晚间,ST诺泰(68807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诺泰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此外,ST诺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如前所述,ST诺泰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综合上述两项,证监会对ST诺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赵德中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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