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12日讯 12月12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精神疾病参保患者的用药和诊疗服务,该局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精神疾病医保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提出,精神疾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门诊和住院相关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对全省精神疾病参保患者实行以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不再按项目付费。对纳入精神疾病急性期治疗的参保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对纳入精神疾病慢性期治疗的参保患者实行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慢特病付费两种方式。逐步补充和扩大慢性期精神疾病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推进门诊统筹共济方式合理分担精神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
《办法》要求,省级医保部门科学确定精神疾病全省统一的慢性期按床日付费医保支付标准。该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住院天数(为同一医疗机构连续住院天数)分级分段制定,不设起付线。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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