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亨通光电”)发布公告称,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2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注销原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 涉及34.24万股
公告显示,亨通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具体来看,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24万股,均为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部分。
回购价格调整:因利润分配从7.64元/股降至7.41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并非初始授予价格,而是经过调整后的结果。亨通光电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5年6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根据利润分配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前,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7.64元/股。由于每10股派息2.30元,即每股派息0.23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7.64元/股-0.23元/股=7.41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有资金253.72万元
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所需资金总额为253.72万元(34.24万股×7.41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对股本结构影响:总股本减少34.24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亨通光电总股本将发生小幅变动。具体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类别 | 变动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553,532 | -342,400 | 21,211,13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45,181,125 | 0 | 2,445,181,125 |
| 总计 | 2,466,734,657 | -342,400 | 2,466,392,257 |
注:变动前总股本为24.6673亿股,变动后为24.6639亿股,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对公司影响:不影响经营及员工勤勉性
亨通光电表示,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员工的勤勉尽职。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程序合规 无损害股东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