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89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8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提及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经营业绩。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 38.57%;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87.82%,占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43.88%,主要是开拓新业务增长。而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0.41亿元,亏损幅度同比扩大40.7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0.21亿元,同比下降77.64%,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反。请公司:
(1)分季度列示不同业务板块的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化等情况,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的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内容、业务开展时间、所涉地区,并说明公司前三季度、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2)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经营地、是否本年新增、是否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等信息,说明去年或本年新增业务的获客方式及订单可持续性;
(3)补充披露物流服务相关细分业务板块的转包情况,包括自有车辆和外协车辆数量、外协成本及占比、主要受托承运方信息、付款周期等,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与主要客户、受托承运方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安排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的对应金额及具体依据,是否与往年同类业务会计处理一致,是否符合同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量化分析说明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答复:
(1)①不同业务板块的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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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各板块的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内容、业务开展时间、所涉地区:
各业务板块的业务模式:分为综合物流服务、租赁服务、物流设备销售、保险代理、商品销售。其中综合物流服务分为汽车零部件运输,非汽配零部件运输及其他物流服务,具体如下:
A.综合物流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开展综合物流业务,综合物流业务开展区域遍布全国。
a.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采取循环取货流程,公司依据客户生产计划及线路的时效,采取多个供应商或取货点的集中化运输模式,在固定的线路上,安排自有车辆及司机依次到多个供应商处收取零部件,然后直接或经中转至公司仓库再运送到主机厂或总装厂,实现整合资源、减少空驶、提升车辆利用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开展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业务区域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华中地区。
b.非汽车零部件物流开展方式:公司根据客户线上、线下或现场等方式发布计划,运营部门再按客户需求调配自有和外协车辆及自有司机运作,公司安排人员跟踪车辆装卸配送的进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跟踪接收货物方签收状况及时反馈给客户。
公司自成立以来开展除汽配类外的电子类产品、消费品、电商物流等物流运输业务范围为华南、西南、华东、华中、华北地区;自2024年年度开拓大宗商品运输物流业务,主要拓展华中、西北、西南地区业务;2025年以来扩大对电商物流运输领域合作方的开发,主要拓展范围为华南区域。
c.其他物流服务:公司按照供应商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并对货物的存储数量、状态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共享,配合生产厂商即时调整和管理库存数量;同时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自公司成立以来开展仓储、装卸业务,2019年开展航空板块业务;2024年开展松下场内仓储业务,公司主要业务开展范围为华南、西南、华东、华中、华北地区等地区。
B.租赁服务:仓库、办公楼及设备租赁业务。
公司自2021年起开展租赁服务业务,公司在华南、西南、华东、华中、华北地区等地区有自有仓库,因此业务范围涵盖上述区域。
C.物流设备销售: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并向部分物流客户销售物流设备,主要包括物流台车、网笼、包装材料等。此外,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物流设备的维修服务,收取服务费。
公司自2011年起开展该项业务,主要业务区域在华南。
D.保险代理: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为公司及少量外部物流企业提供财产保险的代理业务,并获取相应的代理佣金。
公司自2011年起子公司保险代理成立以来从事该项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全国。
E.商品销售:公司自主采购材料,以区域性零部件定制为核心,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采用轻量化运营模式,服务于主机厂及零部件集成商。
2025年4月底收购同一控制企业和川友,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业务区域涵盖全国及海外。
③公司前三季度、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传统零部件物流业务深度依赖广汽本田等客户,在燃油车市场受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冲击下,核心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显著下滑,为寻求突围,公司依靠前期在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积累的丰富管理经验积极拓展其他领域、其他区域的物流业务:
A.公司自2024年年底以来,一直开拓的西北地区业务在2025年有了突破性发展。一方面,中国目前的发电还是以火力发电为主,光伏、新能源发电为辅,新疆煤炭坑口价格显著低于“三西”地区且疆煤的燃值较高,公司利用2024年在疆煤短倒运输及公铁联运的尝试后,利用自成立以来对汽车零部件的管理能力对疆煤出疆这种长距离的运输进行了进一步拓展;另一方面,疆煤出疆业务刚好碰上2025年夏季酷暑的用电高峰,契合国家能源保供导向,是公司向综合物流商战略转型的关键一步,有助于优化收入结构,对冲单一汽车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B.其他物流业务服务方面,一方面,公司依托与日企合作的基础,在2025年进一步加深了与松下的合作,提供了覆盖全国的仓储与厂内物流管理等第三方物流服务,拓展了重庆、江门、嘉兴等地的松下业务。
另一方面,与顺丰、拼多多等电商及快递巨头的合作,使公司快速切入市场空间广阔的电商物流领域,由于电商、快递等电商受到下半年电商促销及节日影响,收入相对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前三季度的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战略性拓展新业务取得的初步成效。通过切入新客户、新区域的物流机会,使得公司在2025年实现了收入结构的优化和规模的提升,为后续的科技驱动的供应链服务商奠定了基础。
④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发布数据显示:
A.前三季度,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63.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增速较上半年回落0.3个百分点。
B.分季度看,一、二、三季度分别增长5.7%、5.5%、5.2%,各季度物流需求增速虽呈小幅回落走势,但均保持5%以上较快增长。
C.同行业可比某沪市上市公司的收入增长、毛利率及归母净利润均呈现下滑趋势,与本公司的变动趋势一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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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①分板块前五大客户信息:
单位:万元(表格中有另行标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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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服务商开发是由第三方公司推荐的业务,收取业务推荐费用,按实际承运结算金额支付推荐费。
②分板块前五大供应商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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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开展业务的可持续性:
A.疆煤外运业务:
a.国家战略层面的可持续性:新疆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接续区,煤炭预测储量占全国近40%,开采潜力巨大,这为公司新开发的疆煤外运战略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源保障;
b.公司管理层已于2025年9月走访新疆、宁夏等多地,并与当地政府进行洽谈,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及合作意愿,与原客户续签运输合同同时已与宁夏当地政府新签订疆煤外运运输合同并开发新的运输路线,对未来1-3年业务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一定保障,每年运量预计保持在100万吨以上;
c.公司储备了一定的当地运力资源,为后续项目的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d.公司已于2025年10月成立新疆分公司、2025年11月成立新疆子公司,同时打造自有运力车队,目前已有10台车在作业,另50台车预计12月可上线作业。
综上在外部能源需求格局与公司战略转型的协同驱动下,公司的疆煤外运业务具备中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
B.松下业务:
公司利用前期与日企合作的经验,进一步拓展了与全球消费电子巨头松下的进一步合作,公司为松下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仓储资源等全链路物流、涵盖全国的厂内物流管理等。
2024年,公司与松下签订为期3年的《物流业务委托基本合同》,报告期内,已与松下各地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18份,每份合同的服务期限为3-5年。
C.拼多多、顺丰业务:
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电商物流将进一步发展,电商物流的需求会进一步提高;电商物流领域本身竞争激烈,对成本控制与运营效率的要求极高,公司依靠前期在汽车零部件物流领域积累的经验,可契合电商物流的效率及运营要求。
a.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已签订《运输(调拨)服务框架协议》,签订此协议后方有参与拼多多项目各标段每半年的竞标资格,公司今年5月份中标了拼多多黄埔易商,状元谷和云埔园区标段,并高效完成三个园区标段的运输业务,截止今日,公司再次中标以上三个园区标段业务。
b.广州顺丰快运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份与顺丰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公路运输服务合同》,服务路线为顺丰增城仓至广州各网点。
(3)①公司自有车辆和外协车辆使用数量:报告期初自有商用车530台,挂车111台,为了响应国家“双碳”号召,践行绿色发展之路,公司依据相关政策自检自查陆续报废排放量较高的车辆,报告期末自有商用车400台,挂车187台;外协车辆约2700台,由承运方自有循环车辆以及社会平台散车构成。
②本报告期外协成本16,183.30万元,占营业成本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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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③主要受托承运方信息、付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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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祥泰、盈量佳应付款为预付款,主要是承运的车辆大多为平台或者个人车辆,存在运费现结的情况,所以公司会根据每月的运输任务,结合当天的运量预付运费;
信发伟业应付款为日结及预付,工作日结算前一天的实际运费,根据每月的运输任务,在节假日前一天,预付假期的预计运量的运费;
N指交易发生或服务完成的基准月。“N+1”表示次月结算,下同。
④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与主要客户、受托承运方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安排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的对应金额及具体依据,是否与往年同类业务会计处理一致,是否符合同行业惯例:
A.公司2025年物流板块业务总净额法适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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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疆国经能源业务为铁路运输及公路运输,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铁路运营的把控能力较弱,无法主导铁路部分的运输服务,因此铁路运输部分本年度采用净额法确认该部分收入。新疆国经能源2025年1月-9月的交易金额:902.17万元,其中公路运输交易金额为:762.86万元,收入确认为总额法,收入确认金额:762.86万元 ;铁路运输交易金额为:139.31万元,收入确认为净额法,收入确认金额:0元
2.中泰大佑业务主要为公路运输,业务开展周期为2024年12月-2025年4月,该业务的收入确认为净额法,本报告期交易金额为:1578.17万元,收入确认金额:14.01万元。
B.2024年、2025年公司相关业务总净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情况:
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25年主要客户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原因是能实时掌握运作情况、运输动态,能对客户承担的主要责任(如货损、延迟等),控制权与主要风险及报酬由我司承担,符合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标准。
2024年年报以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相关收入的主要业务情况,以及2025年度核算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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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大可龙项目、跨越项目、中泰项目等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主要系公司及2024年年审会计师基于相关业务控制过程、商业习惯等方面综合考量后得出的结论。公司2025年度对同一客户、同类业务均沿用了同样的确认方法,两期均为净额法核算。
对于同属大宗物流运输业务,2025年新增的相关业务区别于2024年中泰大佑的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的原因主要系业务来源、供应商管理及控制流程、责任承担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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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25年公司主要新增客户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情况
a.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依靠2024年在新疆打下的基础,积极开拓“民生、保供”类项目,本年度新开发了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润鑫”)客户。
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0%持股控制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煤炭及制品销售。哈密润鑫自身为煤炭货主,公司为其提供的运输服务主要系接受其委托将煤炭自新疆矿点运输至哈密润鑫在银川等地的仓库,后续哈密润鑫经过加工后再对外销售,以下简称哈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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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依靠2024年在新疆打下的基础,本年积极开拓“民生、保供”类项目,亦开发了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客户,其为央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二级子公司,主要使用煤炭燃料生产电力、热力等,公司主要系将煤炭自矿厂运输至华电,以下简称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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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对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期运输的主要货物为工业硅、棉花、煤炭等,我司委托第三方运作,运作过程中商品控制权及主要风险与报酬均由第三方承担,我司仅提供中介服务,不承担主要风险与报酬,基于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一致性的原则及相关业务控制过程、商业习惯等方面考量,公司本年度相关业务仍全部以净额法核算,两期确认方法相一致。
d.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对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运输的主要货物为煤炭、镍矿石,运输服务为公铁联动及公路运输,客户获取的方式是定向邀标,供应商的是通过招投票遴选,主要承运商有:新疆祥泰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新疆信发伟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铁路运营的把控能力较弱,无法主导铁路部分的运输服务,因此铁路运输部分本年度采用净额法确认该部分收入。公路运输公司参与全流程的运营管控,强化控制,系统化管理:建立自研运输系统,校验承运车辆及司机信息,对接单、运输过程、车辆轨迹等进行全流程管控能控制,因此公路运输业务的收入确认为总额法。
e.河南怡诚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与河南怡诚实业有限公司旗下巩义市盛泰物流有限公司、巩义市鼎盛物流有限公司、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怡诚实业)分别签订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报告期内运输的主要货物为铝材、少量的煤碳。相关客户业务通过既有客户介绍获取。前三季度主要承运商有广东盈量佳运输有限公司,自第四季度起切换至新外协并与自有氢能车辆共同运作。公司承担运输全程风险,并购买了运输保险予以保障。运输途中发生的逾期运达、货物丢失、短少、铁托或木托损坏、污染等货物损失均由我司承担。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及时收集客户出库单据,与客户及供应商核对待运货物数量,并对照供应商提供的送货记录进行比对确认。公司对运输服务实施全面管控,因此公路运输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确认。
⑤是否符合同行业惯例:
物流企业的业务开展方式中,外包是比较常规的外部运力整合方式,可降低企业自身的运营成本,且能通过外部运力资源整合搭建更加完善的物流运输网络,保障高效的运输和配送。公司按照流程和标准通过招投标形式主导选择外协方,并整合多方资源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公司直接向客户收款,承担客户信用风险;外协方仅向企业收款,不直接面对客户。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同行业也存在以外协方式开展物流业务的情形。经过公开信息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并未明确披露采用净额法对相关业务进行收入确认。
经合理推断,公司存在部分外协服务符合行业惯例,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与上述同行业企业不存在明显差异,符合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原则。
(4)①归母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反的原因:
汽配类业务主要受传统燃油车市场竞争加剧影响,订单量减少,而公司固定成本相对刚性,导致收入与毛利率双双下滑。另一方面,非汽配类业务因公司在新疆地区新开展的业务带来收入增长,但国经项目前期投入较大,加上新增业务毛利率较低等因素,导致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呈现相反变动趋势。具体如下:
A.汽配类业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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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配类业务报告期收入为4864.99万,比上年同期减少49.52%,匹配本期收入的成本结构优化未达预期,因对应生产线计划运输车辆频次下降,收入减少,但为响应客户的时效性要求,必须保障存储客户各类零部件仓储需求,仓库场地成本变化较低,且车辆折旧与人员固定成本变化不大,成本下降率低于收入下降率,导致报告期内本项目毛利率下滑较大。
B.非汽配类大宗商品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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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经项目为公铁联运及公路运输业务,前期投入主要是国经煤炭公铁联运项目费用,本报告期总投入铁路集装箱成本555.7万元,该项目运营未达预期,收入未能覆盖成本;
C.其他物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自有物流基地稳定运营保障了业务的开展,自有物流基地的固定支出及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建设阶段性增加了费用,影响了公司现阶段的利润,但为长期发展搭建了更优质的平台。以下为前三季度自有物流基地及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的成本费用影响利润情况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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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变化相反的原因:
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反的原因主要是收入结构调整,不同类型收入账期有所差异,整体回款有所放缓,影响本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体现在新增项目,由于新增项目其业务特性,部分款项需提前结算或者预付,客户整体账期相对放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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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应收账款。三季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账款 1.44 亿元,同比增长137.94%,本期营业收入 3.35 亿元,同比增长 38.57%,应收账款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速。请公司:
(1)分业务板块列示应收账款及占营业收入比例,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前五大欠款方名称、是否关联方、合作年限、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应收款项及账龄、期后回款等;
(2)结合各业务板块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变动等,说明应收账款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高收入的情形;
(3)结合主要客户资质及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本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答复:
(1)①分板块应收账款及占营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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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各业务板块前五大欠款方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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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因租赁服务板块客户较为分散、应收账款金额较小,板块整体应收账款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较小,因此不单独披露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
哈密润鑫供应链及子公司和川友的客户的应收账款虽因客户内部流程导致回款略有超出信用政策周期,但目前超期幅度较小,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建立应收账款动态管理机制,持续跟进应收款回款情况,及时提醒及预警。
(2)应收账款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源于公司收入结构调整一一不同业务板块的收入账期存在差异,叠加上游客户大部分为国央企客户,因内部流程导致回款节奏放缓;个别项目因区域运力及业务性质存在需预付或现结运费的情况,如不及时付款,将影响项目运作效率。我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来拉动收入的行为。
我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是依据客户资质评价结果差异化制定的;因不同客户资质条件不同,对应的回款信用政策也有所区分,仅个别客户实际回款周期偶有波动。
(3)目前公司个别客户有存在比原账期略有延后的情况,但目前超期幅度较小,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已按应收账款账龄组合方式进行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充分计提坏账。
3.关于投资支出。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3.06万元,上年同期为-41.98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6606.12 万元;期末在建工程为 0.51亿元,同比增长 8770.43%。请公司:
(1)补充披露投资活动、在建工程所涉项目名称、主要用途、预算金额、开工时间、建设进度、预计完工时间等情况;
(2)补充披露前五大支出对象、工程及设备供应商名称、是否关联方、产品或服务内容、交易金额,说明工程造价是否公允、相较与同行业同类型工程项目是否处于合理范围,自查相关资金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答复:
(1)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在建工程主要是公司建设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产生的,具体项目情况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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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9月底工程监理月报显示:1.物流仓库二层结构施工:完成62%;三区、四区、汽车坡道三层梁板混凝土浇筑完成(计划2025.5.18);2.物流仓库三层结构施工:完成60%;一区三层盘扣架搭设完成30%(计划2025.6.17);3.物流仓库四层结构施工:完成20%(计划2025.7.17);4.物流仓库水电预埋施工:完成60%(计划2025.8.16);5 .1#-3#楼水电安装:完成20%(计划2025.11.9);6 .1#-3#楼楼二次结构、砌筑工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C栋首~四层砌筑完成50%;地下室抹灰完成80%(计划2025.10.15)。
(2)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前五大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供应商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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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费公司于2024年11月招标,并收到4家建筑单位招标保证金,4家建筑单位分别是广州花都城投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家建筑单位最终报价金额分别为18452万元、18732万元、16920万元、18686万元。最终我司选定广东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工程建设方,中标金额为16920万元。
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费我司于2020年5月招标,并收到4家建筑单位招标保证金,4家建筑单位分别是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伟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建筑单位最终报价金额分别为10300万元、15751万元、15326万元、21701万元。最终公司选定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工程建设方,中标金额为10300万元。
综上,公司工程造价相关款项符合市场合理范围,已自查相关资金没有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