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5-09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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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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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Vietnam Zhongjian Package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中健”)与恒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越南理文造纸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书》,越南中健为祥恒包装(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祥恒”)与上述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分别提供最高限额3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泰国祥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广东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健(香港)包装有限公司与越南技商股份商业银行签署《保函》,为越南中健提供最高债权限额6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越南中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森洋”)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珠海森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苏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6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苏州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6,5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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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山鹰纸业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山鹰销售”)2025年度审议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因调剂给集团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6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祥恒包装(泰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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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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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Vietnam Zhongjian Package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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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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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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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苏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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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恒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越南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祥恒包装(泰国)有限公司
保证人:Vietnam Zhongjian Package Co., Ltd
担保金额:60万美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款、追款过程中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出差费等。
(二)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2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57个月
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债权人:越南技商股份商业银行
被担保人:Vietnam Zhongjian Package Co., Ltd
保证人:恒健(香港)包装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600万美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和结算义务(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款、损害赔偿、其他应付账款)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浙江山鹰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被担保人: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被担保人:苏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1,65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均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53,617.1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0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