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 12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全省民政系统扎实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基本建立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优化调整“单人保”、刚性支出抵扣、低保渐退等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16.4万人、特困人员13.4万人,将134.8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47.1万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在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方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实施,增设“特殊保护”专章。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医保全额资助与政策范围内全额救助。18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一批“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
在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至110元/月/人和90元/月/人。
在提升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水平方面,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快建设。出台《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县级管理平台-乡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三级网络加快形成。投入使用标准化养老机构261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2360个。建成护理型床位4.39万张,占总床位数比例提升至73.43%。完成6.4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在老年关爱服务方面,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240万人次,对农村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探访关爱210万人次。推动高龄津贴即申即享、按月发放、全面覆盖。
在强化专项社会服务供给方面,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优化,《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全省累计减少收费项目2936项,经营性公墓价格、殡仪馆治丧费用大幅下降,发放惠民殡葬补助5.2亿元,群众丧葬负担明显减轻。
在增强社会治理效能方面,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全省共有社会组织1.4万家,孵化基地93个,社区社会组织达12.74万个。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有效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在慈善事业方面,《贵州省慈善条例》颁布施行,培育慈善组织335个,引导慈善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工作。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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