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2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9日届满,根据2024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4年8月6日和2024年9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862,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涉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9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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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可解锁股份数量为2,345,000股,结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35,096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其余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股份,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原始出资额与净值两者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份额后,将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处置方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对于已解锁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员工持股计划买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开放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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