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全面落实落地,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12月1日,黑龙江省建三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聚焦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政策双向发力,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贯和检查工作,同步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推动新规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为让新国标知识深入人心,联合检查组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实施要求,在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十问十答》宣传海报,结合海报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车速限制、塑料使用比例、防篡改要求、后视镜安装等热点问题,向过往群众和经营户现场答疑解惑,详细讲解新国标对车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池电压等技术参数的要求,指导消费者购车时查看3C认证、合格证书等关键凭证,引导经营者主动学习新规、合规经营,让新规知识“触手可及”,营造“人人知新规、人人守新规”的良好氛围。
同时,联合检查组在城区对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督导检查,组织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签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承诺书》,明确自12月1日起全面停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变相销售、囤积旧标车辆;坚决杜绝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无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篡改车速等违规行为,不得提供任何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技术参数的服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质量管控等责任,从源头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截至目前,两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6家,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十问十答》海报6张,签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承诺书》6份。下一步,建三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深化新国标宣传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来源: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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