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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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提出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30年延展至40年、家庭月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55%上调至60%、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展期等一系列举措。
其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的房贷新政引发各方关注。记者9月8日走访沈城银行机构获悉,40年房贷新政已在沈阳落地。
沈城银行启动受理 40年是上限
房贷期限由最长30年调整至40年,是1999年房贷期限从20年延长至30年以来,时隔27年进行的首次调整。这几天,沈城各家银行房贷部门都迎来了不少咨询市民。
在邮储银行沈阳市分行房贷业务大厅,记者看到多位市民前来咨询贷款年限是否可以调整。
“我行已按上级部署,结合沈阳房地产市场特点和刚需群体收入结构,落地推进最长40年期住房贷款的受理工作。”邮储银行沈阳市分行消费信贷部总经理张博深介绍,这次房贷最长期限放宽至40年,核心是给沈阳购房者多一种还款方式选择,并不是简单地将贷款时间拉长。
从银行的风控角度来说,办理40年期限的房贷依然有严格的准入门槛,银行结合借款人的年龄、收入、征信情况综合判定,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
年轻人看月供红利 中年人看利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政落地后,咨询原有房贷如何延长期限的客户数量,明显多于咨询40年房贷的申请者。
不同年龄段购房者的态度也出现了明显分化。“95后”贾小姐于前年贷款购置了一套两居室,她告诉记者:“政策出台对我们年轻人来说是好事,毕竟每个月还款额少了,压力没有那么大。”她更看重政策带来的现金流红利,认为月供降低后手头更宽裕,减少了房贷对生活品质的影响。
中年群体的态度则更为谨慎。一位40岁左右的改善型购房者直言:“延长年限对我们来说没有那么必要,虽然每个月少还一点,但总利息相对会多出不少,算下来并不划算。”
张博深为购房客户测算:以首套住房贷款100万元,假设年利率维持3.05%不变,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贷款期限30年,每月的月供金额约为4243元,总利息约52.75万元。若贷款期限调整为40年,每月月供约3609元,每月可以少还634元,但总利息会达到73.22万元。
银行方面向记者透露,对于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二孩家庭以及改善型刚需家庭,新政策每月可减少几百元的还款支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的现金流压力。
不过工作人员也提醒,贷款期限拉长后,利息总支出必然上涨,这也是购房者在进行决策时需要权衡的现实账。新政不是鼓励所有人都去延长还款期限,40年是上限,而不是必选项。购房者一定要做好长期收入预判,把月供控制在家庭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理性安排住房还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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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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