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京蓝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31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披露公司此前就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补偿款纠纷提起的诉讼,目前已完成财产保全措施,暂缓披露事由消除,正式对外披露相关事项。该案件涉案总金额达8589.38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披露,本次诉讼的背景源于公司早年对中科鼎实的股权收购交易。2018年6月及9月,公司与殷晓东等交易相关方分别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中科鼎实2018至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4亿元,且各年度扣非净利润均不低于9000万元;同时承诺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各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均为正数。
后续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中科鼎实2020年度存在财务虚增行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中科鼎实2018-2020年三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为37087.34万元,未达到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标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测算,对应业绩补偿总金额合计8589.38万元。公司于2025年11月向37名业绩补偿义务人发函,要求其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履行补偿义务,但截至起诉之日,相关义务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任何补偿,已构成违约。
公司已于2026年3月就该纠纷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为避免拟保全财产被隐匿、转移,保障保全执行顺利,公司此前对立案相关事项暂缓披露,目前财产保全措施已全部完成,相关披露限制解除。本次诉讼的具体诉求如下:
| 诉求序号 | 具体内容 |
|---|---|
| 1 | 判令37名被告共同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85893796.80元,其中现金补偿16493477.46元,应补偿股份数量11644349股 |
| 2 | 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37名被告共同承担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诉讼外,铟靶新材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1224.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2.10%,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同时提示,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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