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五矿期货有限公司资管业务存在的多项合规问题,对时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资产管理部的许国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监管核查显示,五矿期货在私募资管业务运营中暴露三处合规短板:一是部分资管产品的程序化交易风险管控机制不到位,未能匹配业务运行的风险防控要求;二是针对FOF类资管产品的投研体系搭建存在明显不足,相关业务能力未达合规运营标准;三是部分资管产品的对外宣传材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信息披露的一致性要求。上述行为已触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认定,许国红作为直接分管资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本次违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最终作出对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决定。
根据监管告知内容,相关当事人如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涉事主体及对应违规情形、监管措施梳理如下:
| 涉事对象 | 身份/所属机构 | 违规核心事由 | 监管措施 |
|---|---|---|---|
| 许国红 | 五矿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资产管理部高管 | 对五矿期货资管业务多项合规问题负主管责任 | 出具警示函 |
近年来证券期货监管层持续强化私募资管业务全流程合规管控,本次监管措施的落地也体现出辖区监管部门对期货经营机构资管业务风控缺位、投研能力不足、宣传不实等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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