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田舍郎
近期,“扶老人被索赔”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8月17日,湖南祁东一位老人身体不适,到一家棋牌馆短暂歇脚,不料突发疾病晕倒。店主肖爱华第一时间出手救助,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奈何老人受自身基础疾病拖累,最终抢救无效离世。老人家属向店主索赔10万元,店家本无过错,却不堪持续纠缠带来的多重压力,在调解过程中拿出1.9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以此换得纷争落幕。此事一经曝光,迅速激起舆论热议。
完整监控录像、医疗记录已经把事件全貌摆在公众面前,店家所作所为展现了普通人的朴素善意,不存在任何过错。老人不幸离世,根源是自身基础病症,和棋牌馆的经营行为没有法律层面的因果关联。
悲剧降临,家属悲痛可以理解,但据此高额索赔,甚至以扰乱店铺正常经营相胁迫,实属无理取闹。调解过程里,本就不负法律责任的经营者,害怕生意遭搅扰、不堪无休止的身心消耗,被迫交出“人道主义补偿”。这笔钱并非发自本心的体恤,而是无辜者为躲开纠缠而被迫付出的代价。虽然当地主管部门介入,拟通过专项补贴方式把钱款退还给店主,但这起事件带来的警示,不会因此烟消云散。
人民调解的初衷是释法明理、厘清是非、平息纷争,而绝非追求表面上的息事宁人。《民法典》确立善意救助者免责规则,初衷是卸下普通人行善时的后顾之忧,可在不少现实案例中,“死者为大”的陈旧观念常常压倒法律判断,丧亲之痛被异化为“狮子大开口”的筹码。
我们理当共情失去亲人的伤痛,但共情不等于纵容非理性的诉求。倘若调解一味向闹事的一方倾斜,拿守法无错一方的权益去交换“案结事了”,便会向全社会传递出“谁闹谁有理”“谁横谁获益”的扭曲信号。长此以往,当人们看到他人身陷险境,心中顾虑只会层层叠加,“不敢扶”将成为很多人的“理性”选择。
个案层面的善后补救,可以挽回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却很难挽回社会人心。基层调解必须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底线,面对漫天要价、滋扰纠缠的行为,要敢于亮出法律立场,直接驳回不合理诉求;若矛盾实在无法通过调解弥合,就应当引导当事人走诉讼途径定责,而不是劝说毫无过错的当事人作出牺牲。
法治最朴素的追求,便是让行善守法者不必平白无故承受损失。调解不是“和稀泥”,不能只追求“了事”,更要追求“理直”。只有把法律标尺落实到每一件民间纠纷之中,公众心中的善意才敢毫无顾虑地释放,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才能够真正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