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为扎实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渠道、规范线索流转管理,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省高院”)印发《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吉林全省法院做好涉黑涉恶相关问题线索的发现、核查与移送等工作,形成“打伞破网”、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
据介绍,按照“一案三查”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涉及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恶意索赔等新型黑恶犯罪线索以及“保护伞”、腐败问题和行业监管漏洞,提升线索挖掘精准度。
与此同时,吉林省高院将线索排查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风险的关键抓手,明确排查范围和排查重点,部署该省法院聚焦在审案件、已审结案件“回头看”和信访举报3条渠道。在线索排查范围方面,其一为在审的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其二为已审结案件,具体包括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的刑事案件,涉及“套路贷”、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情形的民事案件,以及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类行政案件;其三为12368热线和来信来访渠道收到的线索。上述线索均被纳入排查范围并进行集中梳理,确保线索应收尽收。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线索排查工作落地见效,吉林省高院要求该省各级法院规范线索管理流程,建立线索登记台账,实行逐案筛查、专人负责、分类管理;在诉讼服务中心摆放“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37智能化扫黑举报平台”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提示牌,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确保线索举报渠道通畅。此外,吉林省高院建立定期督导、月通报制度和线索排查奖惩机制,动态掌握排查进展,持续提升线索摸排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