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本次拟回购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和价格区间: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50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24,32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62,16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合称“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持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定,保障和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3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超过20%,本次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部分的股份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情形。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50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24,32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62,16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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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在综合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后,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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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数据最终以中登公司登记为准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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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数据最终以中登公司登记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5,314.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8,066.14万元、货币资金11,220.36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前述指标的17.65%、21.02%、71.30%;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4年、2025年、2026年1-3月(未经审计),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07.31万元、1,384.30万元、370.37万元,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研发工作的开展。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3、对维持上市地位情况的分析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8.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4,324,32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3%,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产生不利影响。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等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出售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了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情况
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7月21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由董事长HONGBO YAO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鼓励价值创造,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5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24,32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62,16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