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华锋股份(002806.SZ)近日披露《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谭帼英通知,获悉其与陈运于2025年11月2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鉴于该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和磋商,公司预计无法在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谭帼英(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甲方”)与陈运(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谭帼英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共计34,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6.00%)给陈运。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谭帼英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7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4%)及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转让予陈运,本次转让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60,500,000元。后续股份转让需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在符合监管部门关于股份转让规定的基础上,于2026年11月23日至2027年1月31日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期间内,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控制的第三方另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23,300,000股股份。具体交易时间、交易对价及股份过户安排等由交易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商确定。
同日,谭帼英与陈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谭帼英拟将其剩余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32,100,7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11%)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陈运行使,委托期限自双方2025年11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本次转让标的股份(即1,070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至后续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即2,330万股股份)之日起终止。上述协议签署后,在表决委托期间,委托人谭帼英与受托人陈运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若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陈运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谭帼英变更为陈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锋股份,股票代码:002806)将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上述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仍在进行中,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