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3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2025年-2027年三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度担保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签订《2025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每年度为丽珠单抗因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申请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年的年度担保上限(即每日最高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持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公司为被担保人丽珠单抗与招商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30,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公司为被担保人丽珠单抗与浦发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25,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公司为被担保人丽珠单抗与平安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5,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公司对被担保方丽珠单抗的持股比例为66.54%,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即每日最高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亿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对丽珠单抗的担保余额为80,059.8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1及附表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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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77,825.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0,304.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88,835.06万元)的比例为11.5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附表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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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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