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纪委监委联合教育部门到部分学校对食堂改造提升、食材采购、食品安全等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校园餐”直接关系学生健康成长,是家长、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要事。昌平区纪委监委坚持靠前监督,深入开展深化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主动将托幼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该区纪委监委系统梳理分析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以及“12345”服务热线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明确招投标程序、食堂制度建设、责任履行、合同管理、食品安全要求落实、出入库管理、公共费用分摊等11项监督重点,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检查,共发现并推动整改学校食堂卫生不达标、外供餐企业招标不规范等问题138个。针对发现的存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6家单位9名责任人,该区纪委监委进行严肃处理。
坚持将查办案件作为最直接、最有力的整治措施。今年以来,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共发现并纠治涉“校园餐”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个,立案6人,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肃查处某幼儿园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食堂管理员通过多列支出、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学生餐费问题。
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采购程序不规范、经费管理不透明等问题,督促教育系统全面规范“校园餐”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餐”问题直送和处置反馈、举报奖励、校外供餐和膳食经费管理等制度,及时修订食品安全规范化操作指南,从采购、加工、配送、储存等各个环节明确操作规范与标准。同时,推动区教委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构建“学校自查+部门检查+社会督查”模式,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保障条件和管理水平,让就餐环境更舒心、学生吃得更安心。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注重深化纪巡联动,对区教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安排班子成员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共同开展监督工作,定期会商交流、研究问题,做到边巡察、边移送、边核查,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周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