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兴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合微、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普信通、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3年7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 79290078801800001583 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转为一般账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与附表2
2.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专业的芯片设计研发测试中心、电力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和无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改善研发工作的软硬件开发条件,提高研发的质量和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具体投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预研研发及产业化、拟重点布局的中长期技术研发与升级拓展、产业并购及整合等。目前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因此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对其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置换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置换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3,170.8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赎回,不存在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赎回,不存在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力合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力合微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超募资金补流。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已迁址并更名为“深圳市甲士网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67,009.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515,093.2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总股本145,328,51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2,730股后的股本144,905,78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90,578.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4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720万元。关联董事罗宏健、隋建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7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屈东
(3)注册资本:49,524.851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
(5)住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1001室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1001室
(7)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为1,352,315.06万元,净资产为592,348.6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6,921.45万元,净利润为-2,458.46万元。
2、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屈东
(3)注册资本:28,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2年2月20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2层208室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2层208室
(7)主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科技园区、孵化基地投资、开发和建设;投资兴办实业。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为303,336.75万元,净资产为121,660.4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916.20万元,净利润为-2,787.21万元。
3、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战荫光
(3)注册资本:45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106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106
(7)主营业务:物业租赁与管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润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为8,704.76万元,净资产为4,511.2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335.73万元,净利润为1,411.4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力合微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收款质押、票据质押、信用、担保等方式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信用证、承诺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11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国梁,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锡雄,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林旺,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4.94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4.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74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12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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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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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14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电子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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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