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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仔细阅读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会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了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廖子彬独立董事因公务委托王化成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提交股东会审议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93元人民币(含税,下同),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A股和H股总股本数556.45亿股计算,2025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07.40亿元,连同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息104.61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88元人民币),全年派发现金股息合计212.01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3.81元人民币)。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报告摘要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释义适用于本报告摘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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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内主要业务简介
2.2.1 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综合禀赋优势,以全面建设“四有”银行、跨入世界一流银行竞争前列为发展愿景,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实施“五个领先”银行战略,打造有特色、差异化的中信金融服务模式,向政府与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同业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国际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业务、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私人银行业务、养老金融业务、出国金融业务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政府与机构、企业、同业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具体信息请参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章“业务综述”部分。
2.2.2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治理规范高效。本行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建设,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通过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化管理,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体制机制,形成了管理高效、分工专业的组织架构体系。参照现代银行发展理论与实践,结合党建工作要求,搭建了“两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按照前台、中台、后台相分离的原则,建立起涵盖总行部门条线和分支行板块的矩阵式管理模式。本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各治理主体规范运作,有效履职。
综合协同优势明显。本行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实业广覆盖”优势,遵循“一个中信、一个客户”发展原则,加强集团协同和行内协同,推动协同与业务发展及客户经营深度融合,打造金融“五篇大文章”及资本市场、跨境金融、财富管理、风险化解等特色协同服务场景,持续拓展协同生态圈,向客户提供一站式、定制化、多场景、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综合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开拓创新活力凸显。本行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创新不仅是深植于本行的基因,也是驱动本行发展的新引擎。本行传承和发扬“开拓创新”的中信风格,持续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投行业务、跨境业务、交易结算、汽车金融、财富管理、出国金融、养老金融、外汇做市等业务领域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风险防控科学有效。本行持续健全“控风险有效、促发展有力”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质效。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有效传导稳健的风险偏好。深入推进“五策合一”(指行业研究、授信政策、审查审批标准(指引)、营销指引、考核与资源配置。),聚焦国家政策导向和形势变化,深耕行业研究,及时调整授信策略,引导授信精准进退。坚持控新清旧,强化客户准入和主动贷投后管理,靠前管控资产质量,稳妥化解风险项目,提升清收处置价值贡献。持续推进数字化风控建设,提升“技防”“智控”水平。
金融科技全面赋能。本行始终坚持以科技赋能、创新驱动为核心动力,为业务发展全面赋能,推动本行成为一流科技驱动型银行。本行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驱动管理、经营和运营模式数字化转型;构建云原生技术和能力体系,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深度渗透到业务各领域,金融科技综合赋能能力全面跃升,成为本行发展的重要生产力和驱动力。
文化厚植发展底蕴。本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体用贯通推动“五要五不”相关要求与经营发展和业务实践深度融入,引导全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业绩观、经营观和风险观,弘扬中信优秀企业文化,大力践行优良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文化价值引领、化风育人、推动发展的功能作用,为本行跨入一流银行竞争前列奠定坚实基础,提供丰厚文化滋养。
人才队伍专业优秀。本行深入践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弘扬“凝聚奋进者、激励实干者、成就有为者”的人才观,鲜明树立能力与价值贡献导向,全面落地全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一体优化职位体系、考核体系、薪酬体系,深层次激活组织、激励人才、激发效能。持续健全适配战略、支撑发展、驱动转型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中信银行“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收官。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人才配置,升级“百舸千帆”人才队伍,各专业领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持续优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提升培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培养造就支撑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建设“五个领先”银行战略的干部人才队伍。
品牌主张深入人心。本行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高质量金融品牌。品牌焕新三年来,“让财富有温度”的品牌主张已成为本行高质量发展中最具韧性的底色。报告期内,本行制定《中信银行2025年度品牌建设方案》,将“真、善、美”的品牌建设观贯穿全过程。坚守政治性与人民性,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举办第三届“信·新”品牌论坛,策划“生活皆有信”消费主题传播,推动新闻宣传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坚持金融向善,围绕国家“双碳”战略,践行“两山”理念,策划“信守低碳每一度”绿色金融主题传播;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联动全国25城举办“未来来信”系列IP整合品牌营销活动,连续19年赞助中国网球公开赛,推出四季系列品牌传播,持续巩固品牌资产,助推品牌温度沁入人心。报告期内,荣膺英国《银行家》杂志“2025年中国年度银行”大奖,蝉联Brand Finance 2025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榜单第19位,品牌价值增幅居中国内地银行第一。
2.2.3 前景展望
展望2026年,全球经济有望温和增长,主要发达经济体可能继续降息,但国际金融市场和地缘政治领域还存在较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稳定发展面临挑战,但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有利因素强于不利因素。宏观政策将为经济平稳运行保驾护航,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形成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本行将一以贯之落实“四大经营主题”和降成本管理要求,稳字当头管风险,结构为本提质量,执纲挈领健体系,精益求精控成本,形成“公司挑大梁、零售稳贡献、金市增收入、风控创价值”的稳健发展局面,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努力达成“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信银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突出发挥功能性,答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时代课题。科技金融加力科技企业客群拓展和深度经营,构建“投贷联动”新路径,推动业务提质拓面。绿色金融精耕细作,精准支持节能降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七大产业及绿色贸易和绿色消费等重点领域,打造中信特色的“融资+融智+融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普惠金融坚持体系推动、融合发展,持续升级“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养老金融坚持“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统筹发展,持续构建“金融+产业”养老服务生态。数字金融全面推动数智化能力的规模化渗透和体系性重塑,在客户服务、业务运营、风险管控、产品创新等领域实现效率提升和体验优化。
二是突出结构为本,持续锻造经营发展的韧性。业务结构进一步巩固公司、零售、金融市场“三驾齐驱”的业务格局。资产结构锚定经济发展主线和产业转型方向,科学做好大类资产配置。负债结构进一步提升负债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实现有质量的增长。客户结构不遗余力做大对公中小客群和零售代发,量质并举推进中小客群扩量提质增效。
三是突出质量为要,加力提升风险管理效能。深化资本计量高级法应用,厚植“过滤掉风险的收益”经营理念,形成“三道防线齐抓共管,总分支、母子行一体联动”的风控格局。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抓实主动贷后管理,分类施策加快风险出清,做到“放好贷款、管好贷款、化好风险”,增强授信全流程风控能力。加快数智化风控转型,建强风控人才队伍,提升本行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
四是突出战略牵引,焕发新增长点的价值贡献。推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突破,形成更多新增长点。财富管理业务加快释放产能,抢抓资本市场、分红保险等结构性机会,深化投研投顾能力,为客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实现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相互促进。资本市场业务保持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客群覆盖度和服务半径。投资交易业务聚焦“投资、代客、资管、托管”四大主线,构建同业客户经营生态,同时强化对公及个人客户的综合服务赋能。支付结算业务厚积薄发,持续优化整合结算工具,打造大单品。跨境金融业务持续巩固传统外汇业务优势,加力跨境优质资产布局,强化跨境场景综合服务。
根据对外部市场环境及本行未来经营发展的分析,预计本行2026年资产增速5%左右。上述预测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2.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经营业绩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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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关指标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盈利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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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平均数。
(2)有关指标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信贷成本=当年计提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
(5)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规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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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中。自2018年起,本集团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为便于分析,此处“贷款及垫款总额”“客户存款总额”不含相关应计利息。
(2)公司活期存款包括对公客户活期存款和汇出及应解汇款。
资产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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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贷款及垫款总额。
(2)拨备覆盖率=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3)贷款拨备率=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减值准备)/贷款及垫款总额。
2.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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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股东情况
2.4.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8,728户,其中A股股东94,195户,H股登记股东24,533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摘要披露日前一月末(2026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2,763户,其中A股股东98,412户,H股登记股东24,351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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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情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统计。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4)中信金控为中信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36,610,129,412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5.79%,其中包括A股股份33,264,829,933股,H股股份3,345,299,479股。中信金控直接持有本行股份36,028,393,412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4.75%,其中包括A股股份33,264,829,933股,H股股份2,763,563,479股。
(5)冠意有限公司(Summit Idea Limited)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其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2,292,579,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4.12%。冠意有限公司为衢州发展的全资附属公司。除上述股份外,衢州发展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153,686,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0.28%。
(6)上表中普通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6.70%的股权。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建设银行55.64%的股份。根据公开信息,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同时根据公开信息,本行初步判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表中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7)本行前十名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8)就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上表中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及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9)就本行所知,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上表中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情况。
2.4.2 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控为本行控股股东,中信有限为中信金控单一直接控股股东,中信股份为中信有限单一直接控股股东,中信股份的控股股东为中信集团。中信集团为本行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36,610,129,412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5.79%,其中包括A股股份33,264,829,933股,H股股份3,345,299,479股。中信金控直接持有本行股份36,028,393,412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4.75%,其中包括A股股份33,264,829,933股,H股股份2,763,563,479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关系如下图所示(合计持股比例因四舍五入原因,与各直接持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之和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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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和本报告摘要披露日前一个月末(2026年2月28日),本行优先股(“中信优1”,优先股代码360025)股东总数为56户和57户。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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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依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信息统计。
(2)上述优先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公开信息,本行初步判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稳优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的优先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5债券相关情况
本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相关情况详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经营业绩概况
2025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项监管要求,紧扣价值银行愿景导向,深入推进“五个领先”银行建设,一以贯之坚持“四大经营主题”,积极落实降成本管理要求,经营总体延续了均衡、稳健、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势头。
净利润稳健增长,总量迈上新台阶。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06.18亿元,比上年增长2.98%;营业收入2,124.75亿元,比上年下降0.55%;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1,444.69亿元,比上年下降1.51%,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80.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率持续下降。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72.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1亿元,增长1.10%;不良贷款率1.15%,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3.61%,比上年末下降5.82个百分点。
资负规模合理增长,业务实现新突破。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首破十万亿大关,达101,310.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28%;贷款及垫款总额58,621.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8%;客户存款总额60,492.7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69%。报告期内,本集团全力加大对实体经济的精准支持,重点领域贷款增速均明显优于总体贷款增速。
3.2财务报表分析
3.2.1 利润表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06.18亿元,比上年增长2.98%。下表列示出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利润表项目变化。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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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01,310.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28%,主要由于本集团金融投资、贷款及垫款增加。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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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垫款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2)金融投资减值准备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3)其他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
贷款及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58,621.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8%。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为56.7%,比上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垫款占全部贷款及垫款比例为94.3%。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按计量属性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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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集团贷款及垫款分析请参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章“贷款质量分析”部分。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92,833.9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40%,主要由于客户存款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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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负债等。
客户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60,492.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10.44亿元,增长4.69%;客户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66.0%,比上年末下降1.2个百分点。本集团公司存款余额为42,550.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4.40亿元,增长3.36%;个人存款余额为17,942.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6.04亿元,增长7.98%。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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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8,476.3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99%。报告期内,本集团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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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外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表外项目包括信贷承诺、资本承担、用作质押资产,具体项目及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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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资本充足率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金融监管总局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2.80%,一级资本充足率10.9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48%,全部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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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集团报告期及2024年资本充足率数据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2023年资本充足率数据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
杠杆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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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集团报告期及2024年杠杆率数据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2023年杠杆率数据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2015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有关杠杆率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相关网页http://www.citicbank.com/about/investor/financialaffairs/report/2025/。
3.3业务综述
3.3.1 公司银行板块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继续加大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贷款投放,持续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主赛道,全面推进“五个领先”银行建设。通过丰富完善产品版图,加强生态圈建设,深化数智化转型,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推动公司银行业务规模、效益、结构协调发展,抗风险、抗周期波动能力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实现营业净收入919.30亿元,较上年增长2.18%,占本行营业净收入的47.35%;其中公司银行非利息净收入126.50亿元,较上年下降10.12%,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的21.72%,较上年下降0.90个百分点。
3.3.2 零售银行板块
本行密切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坚持零售业务经营逻辑,通过做大客户基础、做强产品驱动、做优渠道势能和提升服务体验,为客户提供“金融+非金融”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零售银行业务实现营业净收入748.43亿元,较上年下降8.53%,占本行营业净收入的38.55%;零售银行非利息净收入176.71亿元,较上年下降13.07%,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的30.35%,较上年下降2.33个百分点。
3.3.3 金融市场板块
本行金融市场板块始终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及政策导向,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充分运用债券融资、票据贴现、外汇套期保值、黄金租借等金融工具,提升金融产品服务供给,精准打通资金供需对接通道,推动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切实筑牢服务实体经济根基。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市场业务主动平衡好功能性与盈利性的关系,以“自营+代客”两表并行为依托,聚焦能力和机制提升、效率和质量提升,在业务经营中全力抓好市场机会、做好客户服务,提升资产收益、降低负债成本,力争实现盈利增效与服务实体的平衡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市场板块实现营业净收入280.59亿元,较上年增长4.95%,占本行营业净收入的14.45%,其中金融市场非利息净收入258.54亿元,较上年下降5.55%,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44.40%,较上年上升0.40个百分点。
3.4其他重要事项
3.4.1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本行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章“股权融资情况”相关内容。
3.4.2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
本行控股股东中信金控与Metal Link Limited和瑞群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有关股份转让情况请参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以及本行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13日和2025年3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3.4.3 可转债到期摘牌
本行2019年3月发行的40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中信转债”于2025年3月4日到期摘牌,累计共有人民币39,943,149,000元可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6,710,365,691股,到期兑付总金额63,104,610元。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5年2月22日和2025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3.4.4 中信金租增资
本行向中信金租增资及其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有关情况详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章“重大投资、重大收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相关内容。
3.4.5 获准筹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本行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信银金投,有关情况详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章“重大投资、重大收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相关内容。
3.4.6 签署《授权管理协议》
本行与中信集团签署《授权管理协议》有关情况详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章“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说明”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本行其他重要事项详见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长、执行董事 方合英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指行业研究、授信政策、审查审批标准(指引)、营销指引、考核与资源配置。)
(合计持股比例因四舍五入原因,与各直接持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之和略有差异。)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全面了解本行可持续发展议题的影响、风险和机遇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报告》全文。
2、《报告》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报告》部分指标信息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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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及其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按年度审议本行可持续发展报告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制定《中信银行环境、社会和管治(ESG)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ESG管理工作方案》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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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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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共识别出15项可持续发展议题,其中,受金融行业属性决定,本行在能源与资源管理、社会贡献、供应链管理3项议题中,运营规模与风险敞口较小,既不会对外部环境与社会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也不足以对本行的财务状况与企业价值构成显著风险或机遇,因此,本行将上述3项议题识别为既不具有影响重要性,也不具有财务重要性。
涉及《14号指引》议题名称为: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社会贡献、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本行可持续发展议题双重重要性评估矩阵(评估矩阵中,议题的重要性程度越高,距离原点的距离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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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评估矩阵中,议题的重要性程度越高,距离原点的距离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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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6月23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配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与本行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行配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根据本行相关股东会逐年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将于2026年6月22日届满。
鉴于本次配股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等因素,本次配股实施仍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本次配股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本行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行配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22日。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授权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2日对本次配股发行预案、配股方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及时披露。详情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23年2月18日和2023年2月24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除延长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以及前述对本次配股发行预案、配股方案等文件的修订内容外,本行配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行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本行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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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93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25年度合并后归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06.18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28.88亿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拟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按照2025年度本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4.70亿元。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80.05亿元。
3. 不提取任意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