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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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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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担保总额290,284.12万元为本年度已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前期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其中本年度已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214,835.00万元,前期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5,449.12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能科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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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度。由于公司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业务的特性,公司每在一个新地区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项目,基本都需要在当地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当前公司已有80余家全资子公司,后续随着公司业务的继续拓展,预计全资子公司数量会继续增加,相应产生的全资子公司融资需求又会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考虑到公司上述业务特性和便利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授权公司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部分以及调剂给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全资子公司。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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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芯能贸易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及依据主合同应承担的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由于公司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业务的特性,公司每在一个新地区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项目,基本都需要在当地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而各全资项目子公司拓展、壮大业务规模需要资金支持从而产生相应的融资需求。基于公司上述业务特性,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芯能贸易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及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是必要且合理的。芯能贸易的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0,284.12万元(此处担保总额为本年度已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前期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其中本年度已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214,835.00万元,前期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5,449.12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2.56%;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90,284.12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2.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