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金祥、钱犇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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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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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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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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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42%。
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截至2026年3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4,500,0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1,04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14%。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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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变动前与变动后,以公司股份总数350,086,304股计算;
2、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