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通过线上调解、柔性司法的方式,仅用一日便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以司法力量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某省自由职业者在完成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后,发现甘肃某市政建设公司未经授权在其微信公众号使用该作品,在完成证据保全公证后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决定通过微信平台开展线上调解,打破地域限制实现高效沟通。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向被告细致讲解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责任,同时充分考虑被告中小企业经营实际,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平衡利益,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调解次日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项,并立即删除涉案侵权作品,协议当场确认、快速履行。
此次调解既依法保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同时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下一步,夏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深化智慧法院应用,不断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李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