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武汉11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刑一庭原庭长李某某凌晨醉驾被查一事引发关注。今天,武汉中院发布情况通报称,李某某已被免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5年10月26日凌晨,武汉中院刑一庭原庭长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武汉中院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并按组织程序免去其职务。
11月1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对李某某的免职决定。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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