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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4日讯 (记者 王皓)11月24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幕,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组成人员64人,符合法定人数。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伟中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志强、郑宏范、丁绣峰、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万超岐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代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萨仁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锦春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作厚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史万钧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农牧厅厅长郭占江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草案)》的说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赵大勇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林草局局长王肇晟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郭欣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卫健委主任刘勇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2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冯玉臻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修正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代钦作的关于节水工作情况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隋维钧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民委主任高占胜作的关于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情况的报告;郭占江作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医保局局长常青作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的报告;自治区人社厅厅长翟瑛珺作的关于全区治理欠薪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鞠树文作的关于基层“三保”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霍照良作的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亢永强,郭欣作的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欣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部分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突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自治区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盟工委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及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自治区监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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