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康达新材,证券代码:002669)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60号)的回复工作,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相关回复及更新后的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指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仍需履行必要的审核及注册程序,即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同时提示,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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