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恒/文
“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的思考:如何提高居民收入”,一直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从“供强需弱”和“新旧动能转换”的经济背景来看,收入分配对我国至关重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当前经济面临“供强需弱”的基本形势,而“需弱”的核心症结在于消费不振。
2025年中央采取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贴息等一系列提振消费的举措并取得积极成效,老百姓也非常受益;要从根本上解决消费问题,关键仍在于收入分配改革。提振消费需破解三大核心问题:一是消费能力,二是消费意愿,三是供给对需求的适配性。这三者分别对应三大部门和三大改革方向:消费能力与收入分配直接相关,居民有足够的收入才能消费;消费意愿与公共资源配置尤其是财政支出结构改革紧密相连,财政提高医疗教育养老支出规模以降低居民负担,居民就愿意消费;供给适配性则涉及企业部门的市场准入与产权保护改革,唯有让企业生产出消费者真正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才能实现供需良性互动。基于此,深入研究收入分配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需要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弥补房地产、基建投资等旧动能下行带来的缺口。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动能尤其是新科技发展背景下,尤其要防范就业与收入分化问题,这是每一轮科技革命都会面临的问题,这是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浪潮背景下要前瞻应对的问题,否则全球性的“供过于求”将是我们要面临的格局,全球经济循环就难以持续。
一方面,科技进步大幅提升了生产力水平和供给能力;另一方面,新动能多为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而非劳动密集型,导致部分劳动者难以融入新动能发展浪潮,进而引发就业与收入分化。这一现象进一步加剧了供需失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但能够获得稳定就业和收入的群体占比相对下降,使得需求端增长乏力。因此,在这两大背景下,系统梳理我国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尤为必要。
此次主要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四个基本特点,结合国际比较分析居民、企业、政府三大部门的分配格局;二是思考到底是什么因素决定收入分配格局以及优化三大部门收入分配占比的目标是什么;三是优化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的具体建议。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国际比较的数据主要是基于OECD数据库,目前最新的数据是2022年的资金流量表数据。
一、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从内部结构来看,三大部门中居民收入占比最高、政府占比最低、企业居于中间,这与国际情况大体相当。2022年中国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为62.2%,再分配调整后为60.8%,这一格局与国际基本情况大体一致。通过OECD数据库选取15个发达国家和4个发展中国家,与中国一块构成20个国家的样本。进行对比,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及实物调整后的再分配各环节,居民收入占比均处于主导地位。
第二,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居民收入占比处于中等略偏低水平,主要是劳动报酬、财产收入偏低;但从时间序列看,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收入占比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我国居民收入占比62.2%,再分配调整后提升至60.8%,在20个样本经济体中,从高到低排列,初次分配排名第13位,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再分配后升至中等水平,但与美国相比,无论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占比均相差约10个百分点。进一步分析居民收入占比偏低的原因,核心在于财产性收入占比不足。先看劳动报酬的分配情况,我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为53.1%,由于统计口径将农户、个体户收入也纳入到了劳动报酬,口径相对较宽,其他经济体将该部分收入列为与劳动报酬并列的混合收入、口径偏窄。经过调整后对比,我国劳动报酬占比仍处于全球中等偏低水平。而财产性收入的差距更为显著,我国财产性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仅为4.7%,与美国相差约10个百分点,在20个样本中排名第15,这一差距主要源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企业分红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国财产收入中76.2%来自于利息收入,只有10.2%来自于企业分红。而其他17个样本国家(俄罗斯、加拿大数据缺失)利息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例只有18.3%,红利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例高达54.9%。即便与我国文化接近的日韩两国,红利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重也分别达到30.0%和49.6%,远高于我国。
当然,纵向对比来看,2008年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占比已提升5个百分点,居民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占比从2008年的57.0%上升至2022年的62.2%;再分配后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从2008年的55.5%上升到2022年的60.8%。这一变化的关键节点在于2008年前后我国资源禀赋与要素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2008年前,我国资本稀缺、劳动力相对过剩;2008年尤其是2010年之后,16—6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从74.8%见顶回落,劳动力由过剩逐步转向稀缺,推动劳动力价格上涨,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占比逐步提升。
第三,从企业部门来看,我国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在国际上处于偏高水平,在20个样本经济体中排名第5,与北欧高福利国家及日韩处于同一区间。2022年,中国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为26.6%,在20个样本中排名第5,高于样本均值22.0%,同期英国、美国等经济体均不足15%。
北欧高福利国家必然对应高税负水平来支撑起公共服务,而大量公共服务多由国有企业承担,于是产生了较高的企业收入占比。日韩则因财阀经济主导,大企业议价能力较强。我国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偏高,有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公有制国家经济性质决定了重大时刻需要国企挺膺担当,国有企业在逆周期调节、抗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国企占比高;另一方面也与企业分红比例偏低有关——国有企业上缴财政的资金比例有待提高,与挪威等北欧国家相比存在差距,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同样有待提高,若上市公司分红率提升至40%,以2022年数据测算,居民收入占比可提升1.8个百分点,达到64%左右。
第四,从政府部门来看,呈现“低汲取、弱调节”两大特点。一是政府收入占比相对偏低,表现为“低汲取”。2022年,初次分配政府收入占比11.2%;经过再分配后,中国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仅为16.6%,在20个样本中倒数第3。这主要源于2015-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来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房地产调整导致相关税收下行。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为例,2024年为16.3%,预计2025年将进一步下降。需理性看待政府“低汲取”:宏观税负下降虽能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但并非越低越好,若政府汲取能力持续弱化,可能影响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或者支出刚性导致收支缺口,进而推升债务。因此,《“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相较于以往“稳定宏观税负”的表述,体现了政策因时因势的调整。
二是政府收入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占比低,对收入的调节功能偏弱。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大致在1.4万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在8%,不足10%,纳税人群仅数千万人,难以承担调节14亿人口收入分配的重任。若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可能进一步缩减纳税人群规模,削弱直接税调节作用。此外,财产税体系尚不健全,遗产与赠与税尚未纳入正式议程,也制约了政府收入调节功能的发挥。
综上,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呈现四大基本特点:
一是居民收入占比在三大部门中最高、政府最低、企业居中,与国际上其他经济体基本一致;
二是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与国际相比处于中等偏低水平,核心差距在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势在必行、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偏高,源自国企占比高、企业分红少;
四是政府部门收入占比偏低且调节功能较弱。
二、对国民收入分配及三大部门收入占比的思考
需要思考什么决定了收入分配格局?什么是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占比越高越好?收入分配格局的本质是什么?
第一,收入分配格局由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决定。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处于供给短缺阶段,主要矛盾是供给难以满足需求,核心任务是促进生产、增加供给,而当时资源禀赋条件是资本稀缺、劳动力过剩,意味着谁能引进资本,就能与劳动结合,就能增加供给、创造财富。这种资源禀赋决定了制度设计需要向资本倾斜——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的税制结构、适配供给短缺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房地产定价制度等,均是为了优待资本、扩大供给。如今,我国已从供给短缺进入需求不足阶段,资源禀赋也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尤其是高技能劳动变得稀缺,谁能引进高技能劳动就能创造财富,于是制度就要向劳动倾斜,同时也只有向劳动倾斜才能解决需求不足的问题。因此提高劳动报酬占比就成为解决需求不足问题的关键,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势在必行。未来的制度体系要从生产促进、供给导向转向消费导向。
此外,收入分配格局还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农业和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居民报酬占比相对较高;工业为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在收入分配中占比更高,因此劳动报酬占比与工业占比呈反向关系。而工业的占比一般是先上升后下降,一开始伴随工业化所以比重逐步上升,随着服务业逐步发展所以工业占比又下降。总体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及劳动报酬占比呈现U型变化趋势,与工业增加值占比的倒U型趋势相呼应。
第二,全球收入分配格局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以英、美为代表,居民收入占比较高(高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经济体。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就能达到70%水平,往往具有劳动力市场化程度高、工会力量强大,直接融资体系发达(企业融资便利、分红财产性收入高)等特点。二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企业收入占比较高的经济体。初次分配中企业收入占比超过20%,多是财团经济国家,具有企业议价能力强、直接融资发展相对较慢等特点。三是以挪威、芬兰等北欧国家为代表,政府收入占比较高的经济体。政府部门经过再分配过程后,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超20%。多是北欧国家,具有高福利、高税收,地理面积较小,人口较少等特点。
第三,从本质上看,三大部门收入结构是国家政治经济选择的结果,不同结构意味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方式,核心是寻求民生福利、企业供给能力与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三者之间的平衡,而非单一部门占比的无限扩张。其一,过去为解决供给短缺,选择扩大资本和企业在收入分配中的占比是契合当时主要矛盾的,当前为扩大消费、实现供需平衡,需提高劳动报酬占比,这一调整正是适应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的必然选择。《“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是顺应新的发展阶段做出的重大战略选择,这个选择意味着我们选择以扩大内需来促进供需平衡的发展方式。其二,收入分配的核心是寻求民生福利、供给能力与宏观调控能力间的平衡,而非单一占比的无限扩张。居民占比过高,可能削弱企业积累与创新再投资(居民报酬是企业收入的减项),并压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调节分配的空间;反之,若企业和政府占比过高,则会抑制消费、加剧不平等。其三,收入分配合理与否,不仅要关注居民收入占比,还要关注水平是否与当前发展阶段匹配,内部结构是否合理。居民间分配是否公平,一个总体占比高但内部极度不均的格局,比一个总体占比适中但分配更公平的格局问题更大。
三、优化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的建议
(一)对于“居民占比偏低、企业占比偏高”的格局,可通过两大抓手推动企业部门向居民部门让利,提高居民收入占比
1、以国有企业为重点,加大国资收益上缴财政的力度,专项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至农村低保水平(约600元/月),此为“国资-财政-社保”联动改革;在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的基础上,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的老年生活保障。
2、以上市公司为重点,鼓励上市公司增加分红、实施股权激励,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以健全工资增长长效机制为核心,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
工资增长是由市场主导的,工资增长的前提是就业稳定和企业盈利,涨薪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做大蛋糕才能多分,因此工资增长的核心是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总需求、稳定就业,当然政府也可有积极作为。
3、研究探索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城乡居民增收专项引导基金”,借鉴财政贴息模式,对主动为职工涨薪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涨薪行为在全社会推广,待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后逐步退出补贴。当前形势下企业全面涨薪有难度,因此可以引入财政补贴的杠杆,这也是投资于人的体现。可以采取部分城市或者省份试点,效果较好再全面推开,效果不好则也不影响大局。
4、适度提高在职人员收入,适当放缓退休人员相关待遇上调速度,稳住并适当提高基层一线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待遇。根据公务员工作的性质、责任、风险等,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风险高、责任重的基层公务员需要适度涨薪。
5、逐步缩小财政对不同群体的养老金补贴差距,实施城乡居民养老金追赶计划。暂缓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上涨步伐,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
6、促进农民等低收入群体增收,推动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从事农产品种植的农村家庭进行收入补贴,提高农民收入。
(三)再分配环节中,增强直接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
7、个人所得税应保持“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稳定,同时着力优化转向附加扣除制度。如果个税改革继续提高免征额,个税的缴纳群体人数将继续大幅缩小,个税的再分配功能将继续弱化,不利于强化收入分配,改革方向要转向优化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于夫妻中仅一方全职工作且家庭总收入较低的纳税人,建议将其配偶父母的赡养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畴。将大病医疗费用扣除范围从纳税人本人扩展至纳税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缓解家庭医疗支出压力。
8、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走向综合征收的模式,逐步扩大综合所得征收范围优先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逐步将资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
9、完善财产收入税收制度。研究引入遗产与赠与税等制度,并配套建立弃籍税制度。
(四)实物再分配阶段,大力提高“实物社会转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大投资于人的财政支出
通过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间接减轻居民生活负担,提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扩大义务教育范畴,将公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纳入免费教育体系,免费教育年限从现行的小学至初中共9年逐步扩展为幼儿园至高中共15年。强化基层医疗投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社区和乡镇,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能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全民的大病救助体系,显著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保障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
综上,此次分享可总结为六个核心观点:
1.新旧动能转换及未来AI时代,需高度重视收入分配与就业分化问题;
2.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呈现居民占比国际排名中等偏低、企业占比偏高、政府占比偏低且调节偏弱的基本特征;
3.收入分配格局由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决定;
4.居民收入及劳动报酬占比呈现U型走势;
5.收入分配结构是国家政治经济选择的结果;
6.优化分配结构并非追求单一部门占比越高越好,而是实现民生福利、企业供给能力与政府调控能力的动态平衡。
(作者为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本文为其在2026年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年会上的的演讲实录)
责任编辑:刘锦平 主编: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