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于近日组织进行了职工董事的选举,经参加选举职工投票,选举张勇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张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8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技术推广员,2002年3月至2005年2月任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推广分部主任,2005年3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技术推广部大区经理,2017年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技术推广部主任、营销总监、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张勇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博22转债”2025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博22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7日。
6、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604,470张,占本次债权登记日公司未偿还债券总数的7.5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604,47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0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刘继、钟丽莎、乔诗璐
2、律师见证意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博22转债”回售期间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回售价格:100.63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5年12月2日至2025 年12月8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11日
● “博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博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3元/张卖出持有的“博22转债”。截至本公告日,“博22转债”的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博22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博22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回售申报期内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回售价格
“博22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为1.5%,本次回售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天数为154天(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利息为100×1.5%×154/365=0.63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63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1、回售事项的提示
“博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博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50”,转债简称为“博22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3、回售申报期: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
4、回售价格:100.6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5、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博22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1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三、回售期间停止转股
“博22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博22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良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储海燕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刘继、钟丽莎、乔诗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