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共18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5,367,610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6.80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2,319,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7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8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48,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5%;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8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628,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104,105,2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019%,反对1,18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280%,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0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366,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255%,反对1,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778%,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高岩律师、王丽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