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学习日益普及,购买线上课程已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各类网课层出不穷,轻点屏幕就能下单的便捷背后,也存在着“退费难”的隐患。
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了一起因课程与宣传不符,买家申请退款而引发的纠纷。法官通过“先行调解+远程庭审”的方式,帮助消费者“指尖上维权”,实现了涉诉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网课退费遇阻碍
2025年2月,原告在某平台某旗舰店以2450元的价格购买了某精讲课程,店铺宣称由专家在固定时段进行直播授课。2025年3月,旗舰店销售人员通过夸大宣传的方式向原告介绍了“总共只有98小时,不需要死记硬背即可拿证”的“大师护航班课程”,原告相信后,支付了18750元的价款购买此课。
后原告发现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存在讲错的情形,且讲解的相关内容并不详细,故原告在某平台上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并投诉,但一直没有退款成功,支付的款项也一直在某平台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某旗舰店所属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及某平台所属网络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支付的购课款。
先行调解消难点
法官接手案件后,及时与各方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甲公司抗辩原告应举证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存在,且已学习的部分课程不能全额退款。法官认为如果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退款,不论被告是否履行判决义务,但处在平台上的冻结款项将无法得到有效处理。为此,法官建议双方首先确定退款金额,然后就如何处理冻结款项的退款事宜进行协商。
经过初期协商后,原告及甲公司对退款比例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希望乙公司平台能向双方分别退款,但平台无法进行操作,乙公司表示,自身并非退款义务主体,不同意作为被告参与调解,但会全力配合双方处理线上退款流程。因各方对于解决方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瓶颈。
为进一步促进案件实质化解,法官为各方搭建沟通平台,对各方争议问题给予指导和建议,引导各方扫清调解障碍。
实质解纷促履行
经过多轮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申请撤回对乙公司的起诉,配合撤销退款申请。乙公司配合解除冻结款项,款项支付至甲公司处后,甲公司再按照协商金额退还给原告。因各方均不在本地,法院组织开展线上庭审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民诉讼服务,并顺利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在履行日到期前,法官及时督促甲公司按期履行,原告也如期收到了退款,案件至此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课程时,要选择正规培训机构,规范签订合同,详细了解课程信息,对于宣传内容夸张的内容要保持警惕。如遇到“退费难”问题,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