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看似仅为“提供方便”,实则已触碰刑法红线,许多人误以为只有运输、贩卖毒品才构成犯罪,殊不知“提供场所”就是“触犯刑法”。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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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
2025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吴某先后五次从李某(另案处理)处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扫码支付等方式支付毒资共计13000元。其间,吴某在其位于某市的家中五次容留吸毒人员张某吸食毒品,其中一次还同时容留张某与李某共同吸毒。2025年7月3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且在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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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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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提醒
“容留≠帮忙,实为犯罪”:法律界限不容模糊!许多人认为只是“提供个地方”“帮朋友个忙”,并非犯罪。这是极其错误的认识。容留他人吸毒本身就是独立的毒品犯罪,无论是否收取费用、无论与吸毒者关系如何。符某的“义气”之举,换来的是铁窗生涯。
“场所范围广,控制即风险”:法律认定清晰明确!容留的场所不仅限于“家”。任何你实际控制、支配的空间(车、房、店)都可能成为犯罪场所。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在自己车上不算”或“在酒店开房没事”。
“法律后果严重,切勿以身试法”:珍惜自由远离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不仅意味着失去自由、缴纳罚金,更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影响个人及家庭的未来(如就业、升学、参军等)。拒绝容留他人吸毒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重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