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0.00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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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审慎评估,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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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评估,将“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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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因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账户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
“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已全部投入该募投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将于近期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雷鸿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周丽女士作为签字会计师、李继明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审计服务。因致同所的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黄超先生接替周丽女士的相关工作,会同雷鸿先生继续完成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为雷鸿先生、黄超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黄超先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黄超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黄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