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80,证券简称:中央商场)于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百货”)在税务部门风险提示下开展涉税业务自查,结果显示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7392.04万元。
公告披露,本次新亚百货需补缴的款项中,税款本金约为4841.45万元,滞纳金约为2550.5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该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因此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中央商场表示,新亚百货补缴上述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约6132.94万元的影响,具体数据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同时指出,已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继续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过合适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税款本金 | 4841.45 |
| 滞纳金 | 2550.59 |
| 合计补缴金额 | 7392.04 |
| 预计影响净利润 | 613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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