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长沙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编号为中长资(湘)合字【2025】135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长沙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长沙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沙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债务清偿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
联系人:曾宪 电话:0731-84425992
长沙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竹影新园5#1605房
联系人:钟志强 电话:15974239527
2025年12月24日
债权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基准日:2025年6月6日)
债务人
名称
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人
名称
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范可风、朱文胜、湖南万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万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天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津湘汽车经营有限公司
本金
余额
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贰拾万元(小写:199200000元)
违约金及延迟履行利息
违约金及延迟履行利息为人民币贰亿壹仟肆佰叁拾壹万叁仟陆佰壹拾柒元贰角玖分(小写:214,313,617.29 元)
实现债
权费用
代垫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陆仟肆佰贰拾伍元捌角(小写:1,176,425.8元)
其他
款项
/
债权金额
合计
债权合计为人民币肆亿壹仟肆佰陆拾玖万零肆拾叁元玖分(小写:414,690,043.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