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黔南金罚决字〔2025〕29号
办理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不审慎
罚款50万元
黔南金融监管分局
2
周楚雪(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
黔南金罚决字〔2025〕31号
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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