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82,下称“宁波能源”)12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其参股49%的宁波甬能中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下称“甬能中营”)推进的梅山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重要进展。浙江省人民政府已正式发布《关于禁止在宁波北仑梅山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了项目征地控制范围及相关管控要求,为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项目背景:总投资1000万元 宁波能源持股49%
公告显示,宁波能源于2022年11月通过董事会决议,与宁波中营水电、宁波欣达能源、宁波申洲针织共同出资组建甬能中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宁波能源认缴490万元,持股49%。该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正式成立,主要负责推进梅山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
作为浙江省重点能源项目,梅山港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对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浙江省政府发布的《通告》,标志着项目从前期筹备阶段进入实质性征地准备阶段。
征地控制范围明确 涉及北仑区三街道多村落
《通告》详细划定了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控制范围,具体涉及宁波市北仑区多个街道:
| 区域类型 | 涉及街道及村庄 | 高程控制标准 |
|---|---|---|
| 工程占地区 | 柴桥街道后郑村,春晓街道昆亭村、干岙村,白峰街道下阳村 | 含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无具体高程要求 |
| 水库淹没区 | 柴桥街道后郑村,春晓街道昆亭村 | 上水库正常蓄水位374.60米(林地、草地等);376.60米(耕地、园地、人口房屋及专业项目) |
《通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将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含扩建、改建及装修),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除新生儿、婚嫁人口等特殊情况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违反规定的建设行为将不予补偿,擅自迁入人口不作移民安置。
项目仍处前期阶段 实物指标调查即将启动
根据《通告》要求,项目业主将联合所在地政府,依据《宁波北仑梅山港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大纲》开展调查工作。此次通告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由浙江省政府重新发布延长。
宁波能源特别提示,本次《通告》仅为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征地范围及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并非对项目的正式批复。项目后续仍需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评、用地审批等多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甬能中营尚未披露梅山港抽水蓄能电站的总投资规模及建设周期。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抽水蓄能项目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调节工具,有望受益于国内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若项目顺利推进,将为宁波能源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增添重要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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