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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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舒美琳 汤夏越敏 公民个人信息承载着个人隐私与安全,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重要法益。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其视为“生财工具”,通过内外勾结的方式非法倒卖,最终身陷囹圄。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离职人员勾结公司“内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昔日同事因贪婪双双获刑。 已从某公司离职的孟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目光投向了公民个人信息交易。2022年2月至2024年6月间,他多次向前同事、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张某某购买杭州地区楼盘业主信息。本应是客户信息“守护者”的张某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将工作中接触到的包含小区房号、电话等内容的业主信息当作“私有财产”,多次非法出售给孟某某。孟某某则将这些信息转卖给有业务关联的装修公司陈某某(另案处理),形成了一条由“内鬼”泄露、中间商转卖、精准倒卖给装修公司等下游使用的黑色产业链,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审查,孟某某非法处理个人信息19000余条,获利近3万元;张某某非法提供信息14000余条,获利近1.3万元。案发后,临安区检察院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类案件并非个例,从快递订单、求职简历到各类消费信息,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窃取倒卖的目标。”办案检察官介绍,非法流转的公民个人信息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精准骚扰等问题,不仅干扰公民正常生活,更直接威胁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员工,要严守职业底线,切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提醒企业要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防“内鬼”泄露。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参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