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申报材料精简60%、编制成本降低50%、办理时限从法定最长5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这组亮眼数据背后,是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出的环评审批改革新举措。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推行“环评+入河排污口”一本报告书集成审批模式,通过流程再造、材料精简,成功破解企业“多头提交、重复论证”难题,为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项目落地按下“加速键”。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科科长孟雪莹介绍,针对企业在传统环评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举措,将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的概况、选址坐标、排污数据等相同信息与环评报告合并填报,明确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分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章节的融合要求,实现“一本报批、多评合一”。
改革后,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申报材料大幅精简,编制成本直接降低约50%,彻底告别“多头跑、重复交”的繁琐流程。
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厂长林学友表示:“这一创新审批模式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降低了运营成本,让我们能够更专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项目的快速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压缩时限方面,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打破原有的串联审批壁垒,构建“嵌套并行”审批流程,建立“同步受理、联合审查、合并批复”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技术评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内容嵌入环评报告书进行统一论证,实现“一次评审、两份许可”。通过流程优化,项目办理时限从原法定最长5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公示期),审批效率提升约60%。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在“一件事”集成审批改革中,注重风险管控与标准化建设,确保审批质效。秉持“流程做减法、监管做加法”原则,在精简审批环节的同时,严格遵循《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水域纳污能力匹配性论证,严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不得设置排污口”底线。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长效监管措施,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实现审批效率与环境风险管控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