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河北省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发力,不断夯实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日常监管根基,提升监督抽检靶向性与威慑力,从严从实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努力为群众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本次监管工作聚焦社会关注和消费者关切的重点问题,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系统性检查与专项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关键配件(如电池、充电器、电机等)的产品质量,核查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检查产品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并核对认证证书与产品的真实性、一致性,杜绝无证或冒用认证销售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控制器、蓄电池、电机以提高车速,违规解除限速装置,加装座椅、车篷等影响安全性能的装置等行为。
监督抽检环节,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验标准,对市场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共有4家销售单位所售的个别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在“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上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持“零容忍”原则,执法人员闻令而动、快速出击,依法对涉事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彻底阻断问题产品流通渠道。同时,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对上述四家销售单位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严肃查处中,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全面下架涉事不合格产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监督涉事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稳定。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重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密日常巡查频次,提高监督抽查覆盖面和靶向性,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倒逼销售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商家、进媒体”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选购常识与维权知识,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劣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进一步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合力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坚决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坚固防线。(通讯员张惊宇 焦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