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居研究院)
对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房价格指数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至少有39个城市价格指数表现积极向好。在当前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新阶段,对于此类积极信号更是需要积极挖掘和把握,以进一步引导市场预期,更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向好发展。
评价标准和城市名单
“房价走势积极向好”的定义,基于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一是11月房价指数环比指标为正增长;二是11月房价指数同比指标为正增长;三是房价指数环比值虽下跌,但11月跌幅有所收窄,即房价指数环比曲线呈上扬态势。具体来看,结合这三个标准,全国70个城市中至少有39个城市符合。我们按城市分类进行列举。
三种房价的积极走势
1、房价指数环比涨幅为正的城市
统计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城市新房价格指数环比正增长的城市至少有8个,包括:合肥、襄阳、南京、贵阳、沈阳、上海、重庆和扬州。从分布上看,此类名单覆盖了一二三线各线城市,进一步说明各线中均有表现积极的城市。其中一线城市中,上海表现最好。二线城市中合肥、南京、贵阳、沈阳和重庆表现最好。三线城市中,襄阳和扬州表现最好。我们认为,对于此类房价保持环比正增长的城市,需要积极肯定。尤其是对于合肥、南京和重庆等城市,当前房价表现不错,说明此前经历了一轮深度调整后具有较强修复能力。在此前杭州、成都、西安等城市领涨的基础上,当前此类城市成为房价上涨的典型省会城市。
2、房价指数同比涨幅为正的城市
同比指标反映了累计的环比涨幅因素。统计显示,11月份全国70城中包括上海、杭州、合肥、乌鲁木齐和沈阳等5个城市新房价格指数保持同比正增长,涨幅分别为5.1%、3.0%、1.3%、0.8%和0.2%。从此类城市名单来看,房价同比上涨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中。其中,长三角3个城市入围,即上海、杭州和合肥,也说明长三角城市成为近期房价最坚挺的区域之一。同时乌鲁木齐和沈阳也有积极的上涨态势,说明此类城市有较强韧性。总结来看,上海、杭州和合肥的表现说明房价走势与城市基本面密切相关,这要求各地在稳房价中应积极协调好“人、产、城”的关系。
3、房价指数环比指标曲线上扬的城市
统计显示,11月份全国70城中至少有35个城市新房价格指数环比曲线出现上扬,也即环比跌幅收窄或环比涨幅扩大。从上扬态势的强弱排序来看,包括:襄阳、南京、贵阳、扬州、银川、西安、金华、南宁、锦州、蚌埠、天津、济南、广州、成都、安庆、遵义、合肥、青岛、郑州、温州、九江、厦门、南昌、唐山、包头、徐州、泉州、惠州、大连、武汉、西宁、牡丹江和岳阳。
从城市分类来看,二线城市中,房价指数环比指标上扬最明显的城市包括:南京、贵阳和重庆。这三个城市的特征非常明显,都属于市场调整比较深度的城市,且基本面不错。而从三线城市来看,包括襄阳、扬州和湛江的表现不错。其中襄阳最值得关注。10月份房价指数环比涨幅为-0.8%,而到了11月份则变为0.3%。不仅实现了由负转正,同时保持了较好的上扬态势。这对于其他三四线城市有较大启发。尤其是一些老城区规模大、城镇化潜力大的城市,其依然具有较强的市场消费潜力。到了年底在购房市场积极营销等推进下,房价走势有积极改善空间。
重视房价稳定的重要性
我们认为,在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新阶段,必须重视房价工作的稳定,尤其是对于一些房价改善的积极信号要善于捕捉,并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1、关注超跌后的积极修复态势
从11月份全国70城房价指数的走向来看,至少说明了一种市场动向,即出现了“超跌后回调”的市场自我修复态势。无论是一些二线城市还是三线城市,此前房价经历了一轮深度和持续时间长的调整,当前具有回调的动力。这也说明房地产市场本身“伤筋未伤骨”,经历持续时间的调整,其具有积极复苏的动力和基础。尤其是年底置业需求积极释放,进一步说明各地潜在购房需求依然充足。
2、年底要在营销方面奋进
市场存在一些困难,但有利的形势也客观存在。到了年底,各地房企要积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把握去库存的导向,持续在营销方面奋进。今年总体购房政策为历史最宽松,且年底随着“以价换量”市场机制的引导,确实还是有一波购房需求在积极释放,包括年底置业、学区房认购等。地方政策与企业促销的结合,将持续促进各地年底积极提振销售工作。
3、持续巩固修复的市场
客观来说,当前房价的积极变化仍是结构性的、尚需要大力稳固。但至少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特征,即价格超调后具有自动修复的基础。同时各地要积极宣传房价环比上涨、同比上涨以及房价走势曲线上扬等情况,以优秀案例引导市场预期向好发展,在去库存中真正促进量价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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