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提到,加强铁路项目技术经济论证和投资效益分析,合理确定项目资本金比例,支撑项目可持续运营。根据铁路项目性质和所在区域,按不同比例计算资金支持规模。西藏、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县等特殊地区项目可采用全额资本金,其他东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项目资本金比例按项目总投资的50%、70%考虑(项目实际资本金比例低于此标准按实际计列)。
具体来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如下(项目实际需求低于此标准按实际安排):西藏、南疆四地州地区干线铁路项目按资本金的90%安排;四省涉藏州县和新疆其他地区干线项目,以及其他省份沿边干线铁路项目按资本金的70%安排;其他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干线铁路项目按资本金的30%、40%、50%、50%安排。
同时,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重点城市群跨省和区域骨干城际铁路新建项目按资本金的10%、15%、20%、20%安排,利用既有铁路改造开行城际列车等通勤功能为主的项目均按资本金的50%安排。此外,明确享受中西部地区支持政策的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有关县市、欠发达地区参照相应政策执行。
对此,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副主任袁帅表示,《办法》向中西部、东北和特殊地区倾斜,对当地中短期经济发展有着显著的直接拉动作用。在产业方面,铁路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如钢铁、水泥、工程机械等,形成产业集群效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西部地区为例,铁路的修建将加强西部与东部地区的经济联系,有利于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吸引更多企业投资兴业,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同时,在民生方面,铁路的开通将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加强区域间的交流合作,使居民能够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教育等资源。
同时,袁帅建议,在项目规划阶段,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科学预测客货运量,优化项目设计,提高项目效益。建立长效运营机制,明确铁路运营主体和责任,加强成本控制和收益管理,同时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如开展物流、旅游等相关业务,提高铁路的综合效益。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卓洋